不行啊,再这样我会坏掉的啊!

 [透明的胶质x56]

 看了一眼自己的背包,又看了一眼时间后。

 路轻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现在,才刚到中午……

 短短半天的时间。

 他就已经把赏金委托的任务给完成了。

 甚至超额。

 这个点。

 四周的气温开始有点升高了。

 太阳的高度,渐渐地升高。

 如果抬起头来的话。

 就能够看见,在茂密的树叶和枝桠之间的缝隙之内。

 有灼热明烈的日光漏过,洒在铺满了落叶的林间。

 路轻歌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

 自己衣服的后背,都已经湿透了。

 再往四周望去。

 可以看见。

 这个时候,已经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不少的小队从森林内折返回来了。

 主要是正午的时分,还是过于炎热了。

 再继续打野的话,确实有一定的中暑的可能性。

 所以一般到了这个时候。

 小队们都会选择先回到[前沿营地],稍作休整一番。

 或者干脆直接返回格兰镇,去往距离镇门口不远处的[月光酒馆]。

 点上几盘小菜,小酌几杯上好的[荆棘果酒]。

 然后开一间钟点客房休息几个小时。

 等到下午日光没有那么猛烈的时候,再继续打野。

 但路轻歌,却是有一点犹豫。

 “午休?”

 “会不会太浪费时间了?”

 捏着下巴,路轻歌再次陷入了深刻的思考之中。

 如果他也这么做的话。

 那么至少得等到下午三点钟,才能继续开始野区的狩猎。

 这么一来的,就得足足浪费三个小时的功夫。

 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啊!

 路轻歌忽然觉得一阵肉痛。

 三个小时,这能干多少事情了啊!

 路轻歌回忆起。

 刚毕业没多久,在第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

 一到中午休息。

 同事们就开始点外卖,边吃午饭边看综艺节目下饭。

 但路轻歌跟他们不一样。

 他喜欢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把下午的活顺便干完。

 如果下午的活已经干完了的话……

 那就顺便干明天的活。

 刚开始的时候,路轻歌觉得这个节奏还挺不错的。

 直到后来没过多久。

 路轻歌就发现。

 他经常在周三之前就把整个礼拜的活就干完了。

 于是剩下来的这两天,无事可做的路轻歌就觉得十分苦恼。

 “麻了。”

 “这份工作怎么这么没意思?”

 “也太无聊了吧!”

 路轻歌当时是这么抱怨的。

 无奈。

 无事可做的路轻歌。

 只能在这个时候。

 随便学一些新的业务知识,给新老客户打电话唠嗑,瞎几把写写新项目的策划方案……

 用这些方式,来打发周末前的无聊闲暇时光。

 然后。

 非常莫名其妙的。

 他就成了那一年的“新星销冠”和“业务达人”。

 直到现在,路轻歌都还没搞懂。

 自己到底是怎么稀里糊涂就得到的荣誉。

 但从此,路轻歌知道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三个小时,真的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现在的我,还是个刚接触[赏金任务]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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