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

  

  梨园里,已经有不少名人,搬去了上海。他和花清远说过,花清远没太同意。

  

  三七年后的上海,也不是太平的地方。要去,最好是国外,国外最好的地方当然是北美洲,安稳。

  

  但依着他们现在的情况,去那个地方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呢,国不强民还弱,去了是挨欺负,找说理的地方都没有,还不如癞混在国内,至少家族强大,一时半会儿,没有人敢碰他们。

  

  日本人再如何的蛮横,也是外来户,终究斗不过地头蛇的,何况泱泱中国,这是一条巨龙。

  

  等着混到了解放,他再想办法,把他和程蝶衣的关系转到香港或是澳门去。亚洲人,还是呆在亚洲舒服。

  

  “你别担心,有我在呢,咱们不会有事的,”花清远揉了揉程蝶衣的头发。

  

  昨日才剪的,有些短了,今早还没有抹发油,竖在两侧,伸手处,正好扎在手心,痒痒的,一直痒在心里。一把搂住程蝶衣,把心里的痒,扩去全身了。

  

  今天,程蝶衣主动站出来,帮着自己解围,他们两个这一出戏,配合得也叫天衣无缝了。以后,再有人来骚扰他们,怕是只这一招不行的,还要想想,免得到时候出手不及。

  

  被花清远抱起,程蝶衣的双手紧紧抓到花清远的后肩,揉皱了那一处的衣服,像秋日盛开的菊花,瓣瓣微摆,就成摆成了勾人心的网。

  

  1937年就这么风雨飘摇地过去了。随着一个又一个地方的沦陷,整个中国都陷入到战争的火海中。

  

  日本人打进太原的前夕,花清远接到他二哥捎来的口信,父亲和母亲以及外祖父母一家,已经过了黄河,转去了陕西,算是平安吧。

  

  这期间,花清远除了偶尔去袁四爷以及以前相熟的几位朋友处转转,几乎是蛰居在家,与谁都不交不往了。

  

  程蝶衣不唱戏后,段小楼也为了菊仙及菊仙肚子里的孩子,除了偶尔登台,大部分时间,都是守在家里店里的。

  

  小院,因为着人多,到是不显冷清,比以前热闹起来。

  

  到了年底,菊仙的肚子如扣了大盆一般,看着都吓人,段小楼每每望着,都忍不住摸下巴。

  

  程蝶衣吩咐着小笙,不准靠过去,怕小孩子手脚毛手,真要是碰到了,那肚子就会漏了似的。

  

  菊仙自己到不太在意,生孩子嘛,哪个女人没生过。女人做母亲,是一种本能,应是比做人家老婆好做的,她相信她自己,会把这种本能掌握好的。

  

  花清远务实一些,已经与潘彼得所在的医院联系了,等着菊仙到预产期后,直接送过去就好。

  

  在北平大部分民族企业受到日本人冲击,包括医院、银行、学校等等公共设施时,潘彼得的医院得以保存,全在于他们的院长是德国人。

  

  “这样不唱戏,也不是法子啊!”

  

  段小楼摸着脑门,有些发愁,菊仙的店铺生意并不好,最多够吃碗清粥、饿不死的。他们以前有积攒,此时手头都不发紧,但有了孩子以后呢?大人可以紧紧,孩子……,他舍不得。

  

  程蝶衣拿着水墨淡蓝花的茶盖,打着同色系的茶碗,发出清脆的一声响,他又何尝不想登台唱戏,他和段小楼,都是正当年的好时候。本该是对台上万分出挑的,结果却……

  

  花清远从来没有拦着他,只偶尔说一、两句。他不甚明白大道理,却晓得一旦他们唱了,日本人不会善罢的。搞不好,他也会被扣个汉奸的帽子,——他已经从花清迈嘴里彻底清楚‘汉奸’是有多么十恶不赫的了。

  

  前街胡筒那个张老板,因着给日本人买办,昨儿出门时,遭了暗枪,人没死,胳膊却是实实在在的落个枪眼。据说是除奸队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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