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

  

  花清迟开口提到花清迈,在花清远预料之中,他说:“四哥与我来说过,我也劝了他,三哥也知道四哥没有什么城赋,一直都是直性子,你别生他的气。”

  

  花清迟哪里不明白花清远的意思,想着他们一母同胞的兄弟,反到要花清远这个异母兄弟来劝,心里有些不舒服起来。嘴上却还是装作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口气说:“哪里会,我一直当他是小孩子的。”

  

  别说,‘小孩子’这三个字,用来形容花清迈不为过,他的思想确实不太成熟。

  

  “你四哥和我吵了一架后,搬到他岳父大人那里了,最近几个月学校停课,他也上不了学,正好帮着他岳父张罗张罗小酒楼,他也该学着做生意了。”

  

  书又不能读一辈子。花清迟是最不赞同他四弟,念这么多书的,一点用没有不说,看,都念傻了,连识时务者为俊杰,都不懂了。

  

  “是啊,四哥婚都成了,该学着如何养家了,”花清远随着花清迟的口风,接了一句。

  

  “嗯,说到养家……”花清迟凝神瞄了花清远一眼,才说:“三哥我在维持会,帮你谋了一份职,那边缺少外文翻译,你是留过洋的,去试一试吧,薪水不错。”

  

  外文翻译这个职位听着不高,但能在新成立的维持会里,安插进一个自己的眼线,这个眼线还是亲兄弟,那就不一样了。

  

  做为一个武人,花清迟的手最多能插到军队里,而政治场上,他总觉得亏欠了些,一到关键时候,未免底气不足。

  

  若是与花清远联手,一文一武,那以后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了。

  

  花清远很想说一句,不劳您操心了,我这不缺钱。但话又不能这么说,至于维持会什么的,——汉奸他可当不起。

  

  花清远正想着用什么理由拒绝花清迟呢,就听到门口传来程蝶衣的声音,“我不准你去,我的嗓子倒了,唱不了戏,我呆在家里好无聊,你要陪我说话。”话音落,人也进来。

  

  程蝶衣的嗓子什么事也没有,有着花清远那顿调理,再唱个几十年都不成问题,但他总得要为自己不唱戏找个理由,说嗓子有问题,是戏子不唱戏最好的挡箭牌了。

  

  在后院的时候,花清远虽把花清迟挡了出去,没有带进自家内院,但和花清远形影不离的程蝶衣怎么可能不知道家里有人来了,又看到小笙在听到‘花清迟’这个名字时,刚刚还一脸开心的表情,瞬间枯萎,有了与他年岁极不相附的浓浓愤恨,就记起花清迟是哪个了。

  

  ——他儿子的亲爹。就算他不想承认。

  

  之前,他又在那个不靠谱的花清迈嘴里,听到许多关于花清迟的事,知道花清迟最近的最大爱好是热衷与成为一个完美的汉奸,不由得为自家男人担心起来。

  

  把小笙交到菊仙那里后,他匆匆地赶了过来。恰巧听到了花清迟的力邀,冷笑了一声,立刻开口解了花清远的急。

  

☆、

  做为五音不全人士,花清迟对戏曲这类东西,基本没有好感,家里招戏班子什么的,他只是坐陪赏花,且他只对长得妖娆的女性戏子感兴趣。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花清迟在吃了小笙他娘一个闷亏,造出非婚生子后,他对任何唱戏的,都没有兴趣不说,还有些厌恶了。

  

  眼见着程蝶衣毫无顾忌的进来,他的眉头微微一皱,还未开口,程蝶衣已经蹭到花清远的身边了。

  

  花清远似是习以为常,并不因为室内还有一个人,而停滞了动作,他伸手一揽,拉住程蝶衣。厅堂正中,只有花清远和花清迟坐的两把椅子,其它椅子距离都远,花清远直接叫程蝶衣坐到了他腿上。

  

  花清迟以前就听过程蝶衣的名字,后来,花清远和程蝶衣扯在一处,就不止是听了,已经到了如雷灌耳的地步,但如此近距离的相看,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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