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拔

    想想看,他们这一辈子都不一定能去B市,但人家直接就在那儿落户了。

    B市那是什么地方?

    在老百姓眼里,首都那就是以前的天子脚下。

    凤贞是在下午五点回来的,一看到欢喜就冲了过来,抱着她的脖子直跳,“姐,你真回来啦?我早上想去找你的,但是阿娘不让,你都不知道我多想你。”

    欢喜的面色也柔和了下来,伸手拍着她的肩膀道:“好了,多大年纪了,还像个孩子一样。”

    凤贞有些不好意思,将手放开,就看到一旁站着一位清隽好看的青年。

    她顿时睁大了眼睛,面露迟疑道:“你你你……你是明辉?!”

    明辉笑了,带着几分不自觉的得意道:“不然你以为呢?”

    他上次过来还是在六年前,六年的时间,放在一个成人身上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少年而且,这六年却足以让他发生人生中最重大的变化。

    六年前,奚明辉还只是一个青涩腼腆的小少年,六年后,他长身玉立,已经是个走出去能引得女性脸红心跳的出色青年了。

    凤贞有些懵,表情不可思议之余也忍不住有些脸红。

    半晌,她才有些不自在地撇过脸去跟欢喜说话。

    “姐,你这次能在家待多长时间?”她满脸期待地问道。

    欢喜有些歉意道:“等后天美贞的婚礼结束,再吃过她的回亲酒,我就要回去了。”

    凤贞果然一脸失望。

    欢喜倒是心中一动,开口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到B市去发展?”

    宋奚药厂如今的规模已经非常大,每年都要招人,待遇也非常好。凤贞虽说性格有些问题,但并不是个娇气偷懒的,也不会仗势欺人,所以可以的话,她还是乐意拉拔对方一把的。

    凤贞闻言一愣,倒是一旁的冯淑华反应过来了,“欢喜你是想让凤贞到你的药厂上班?”

    欢喜点头,“让凤贞攒上两年钱,以后出嫁嫁妆也能多一些。”她知道自家小婶娘的想法,因此这样说道。

    闻言,冯淑华果然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