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第六十四章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老大,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帮忙……”

    阿邦本性憨厚,虽然跟着庄志雄十多天,也算相处不错,但是贸贸然让庄志雄给自己帮忙,而且事情还非常大,话还没说出口,自己脸上已经露出羞愧之色了。

    “自己兄弟,有事就说话。”

    庄志雄忙活了半宿,本来准备回家休息,话说自己好几天没陪阿媚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有没有怨言。

    直接从怀里掏出一盒烟,自己掏出一根,剩下一盒直接仍给了阿邦。

    阿邦连忙掏出打火机给庄志雄点上,这才给自己也点了一根,庄志雄温和的态度多少给了他开口说话的勇气。

    憨笑了一下,这才说道:“是这样的,我想给雪梨赎身。”

    “夜总会的那个女孩?”

    庄志雄还记得,阿邦挑的女孩容貌非常漂亮,仪态姿容在那些女人中,算是上上之选。

    没想到才过去十来天,两人已经走到这一步。

    “是她。”

    阿邦说起雪梨,神色明显变得温柔起来,仿佛那一个名字,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雪梨的化身。

    “是缺钱吗?”

    “不是缺钱。”

    阿邦脸色窘迫起来。

    “雪梨说,她的身契在夜总会,正常来说,两三百万的价格就能买下来,但是她是夜总会的头牌,夜总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把头牌放出去的,除非有很深背景的老板出面才行……”

    夜总会的头牌虽然比不上青楼的花魁,但是性质相同,都是招牌。

    夜总会若是放走雪梨,他们就会失去一个招揽客户的招牌,一般情况下,自然不会允许雪梨离开了。

    根据三十年代,殖民政府的一条行业规定,想要青楼楚馆里面的姐儿,必须姐儿、勾栏老板、客人三方都同意才行。

    缺一不可。

    虽然过去五十年,最近政府条令变化很多,但是这条旧规定还没废除,所以就算阿邦是警察,想要通过正常程序,帮雪梨赎身,也只能找人托关系。

    而阿邦家中没什么背景,他自己才做警察一年时间,也没什么大靠山,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庄志雄了。

    至于庄志雄能不能帮自己这个忙,阿邦是真的没把握。

    庄志雄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现在几点了?”

    “啊?”

    阿邦摸不着头脑:现在几点,和咱们聊的话题有关系吗?

    庄志雄没等到阿邦的回答,直接把桌面电话推了过去:“给雪梨打电话,让她在夜总会等着,咱们现在就过去。”

    既然要做,那就快一点去做。

    千万不能等。

    电影中很多人都是因为等待、多嘴,而被干死的。

    庄志雄做事风格就是这样。

    要不是这种风风火火的性格,也不会在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着苗志华开始闯荡社会了。

    庄志雄没想到阿邦还发呆上了,一巴掌敲打了过去:“傻呆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打电话?”

    “我打,我这就打!”

    阿邦说着,心里都乐开了花。

    有些事情对于底层下面的人来说,非常的困难,但是对于社会高层次的人来说,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下面就有人办得妥妥帖帖。

    如果阿邦不是自己的下属,庄志雄要让他体会一下自己的强大实力,还真不愿意亲自跑这一趟。

    毕竟提一个女人从夜总会赎身,自己随便找个旗下公司代表就能办了。

    招呼上贼仔和头皮,四个人开着车直奔夜总会。

    等四人到了地方,上次领自己进去的那个领班小妹还在。

    庄志雄顿时乐了,一招手,那小妹明显记住了庄志雄,脸色微微一红,主动凑到了男人身边,任由男人搂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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