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债权人

    说起来,辽源水泥集团先期交了杨吉辉公司那里三年的产品定金,同时又压了一年的预付款,这样一算,东平市包装制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欠辽源水泥集团的钱,还真不少。

    这对于面临周转资金相当紧张的集团公司苏秀玲这边来讲,情况还是相当严重的。

    柳莺莺也来了。她只是带了公司清欠办的一名工作人员。

    柳莺莺是以水泥技术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来参加会议的。

    过去,由于杨吉辉在水泥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不少股份,女儿女婿都是那里的领导,说话也方便,所以,有时候资金周转不过来,需要从银行贷款,自然,水泥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成了他的债务担保人。

    当然,水泥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贷款,杨吉辉同样也没少当担保人。

    其实,杨吉辉所欠这两家公司的债务,还不算是最多的。

    刘春江也早早地来了。

    本来他不想来。但是,昨天晚上,赵田刚专门跑到薛柯枚的家里,说什么也让他去。所以,可以说他是被赵田刚硬拉过来的。

    “告诉你,你要是真不去,杨吉辉所欠你的那笔叫什么……叫什么无因管理钱,那可就真的就彻底打水漂了。另外,你要是风格高,嫌钱多扎手,你可以先把钱拿到手,然后给我嘛。我不嫌钱多!但是,会议你必须要参加的。”

    其实,由于刘春江现在在法律上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说什么也并不算数,去了也没什么权利。只是由于他是有关一些事情的当事人,所以,他也应该参加这个会议。

    作为薛柯枚,对女儿娟娟委托赵田刚,为刘春江无因管理代理向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张债权这件事,心里一直十分矛盾。

    她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中,夹在刘春江和刘易的中间,左也为难,右也为难。

    而且从内心讲,她是不想让刘春江去的。

    因为她总觉得这件事传出去对刘春江的名誉不好。

    论理说,薛柯枚本来完全可以站出来,以刘春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有资格拒绝这件事。

    但是,问题这件事不是说因为以娟娟的名义出现,担心拒绝会影响母子之间的感情。问题的关键是,此时,薛柯枚的身份实在是显得有些尴尬:

    一方面,作为刘春江的法定妻子,她理所当然地是他的监护人(只是刘春江心里并不知道而已,他还以为他还是杨子琪的丈夫呢,而表妹薜柯枚,只是单位委派给他的指定监护人),理应维护丈夫刘春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可另外一方面,她又是刘易的指定监护人。作为指定义务,她当然要对得起杨子琪临终对自己的信任和委托,履行起对刘易股份财产权力的监护职责。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东平市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客观上现在已经是刘易了。

    更让薜柯枚感到哭笑不得的是,此时刘易的真正监护人,其实应该是他的亲生父亲刘春江。

    但是,现在反而需要由自己这个两旁“外人”,来保证刘春江亲生儿子的权利不受侵害。

    父亲向儿子主张自己的债权有错吗?

    错不错是另外一回事。现在,从法律关系上讲,刘春江与刘易没有任何关系。

    也就是说,从严格意义上讲,刘易甚至连刘春江的养子,或者说是继子都算不上。因为以他目前的身体状态,按收养养子方式,肯定是不具备条件;可是,按继子对待,更是无从谈起;如果直接让刘春江以刘易的亲生父亲来个父子相认,由于刘春江当前的状态不好,刘易不肯接受,再加上她自己都与刘易没建立起感情,所以,薛柯枚心里有许多顾虑。她打算等双方条件成熟之后,再让他们相认不迟。

    正因为有这样的原因,所以,薛柯枚也就没有阻止刘春江,任由他去开会了。反正无论是刘春江还是刘易,其实都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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