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

    云泽省的数学竞赛队伍在老孟的带领下开始返航。

    路上遇到了一群来自其他省的选手们。

    “呜呜呜,郭老师,我不配去清北……”

    “老郭你说得对,我只配上江城这种二流的垃圾学校,我回去就改志愿。”

    ……

    这似曾相识的对话。

    怎么说好呢?

    只能说,博苏克-乌拉姆定理表明,任何一个、嗯,任何一个从n维球面到欧几里得n维空间的连续函数,都一定把某一对对蹠点映射到同一个点……

    这个映射定理应用到人生也是一样的啊!

    伊诚在内心发出一声感叹。

    换句话说,幸福的人生各有各的幸福。

    不幸的人生总是相似。

    ……

    回到酒店之后,孟老师根据选手们的回忆,记录题目,并且为大家进行复盘。

    ……

    第二天,二试开始。

    从8点半到12点半。

    时间依旧是4个半小时。

    每题依然是21分。

    考场内纸笔沙沙作响。

    就像是下雨一样。

    只不过这种润物细无声式的安静,比真实的战场更加可怕。

    在伊诚这个考场内,40个顶尖的大脑进入了心流模式。

    第一题送分题:

    证明:当素数a大于等于7时,a^4-1能被240整除。

    题目非常简单。

    是个参加奥数比赛的学生都会。

    一般情况下都会照顾选手们的自尊,所以题目不会出得太难。

    这题确实是送分题。

    整除相关的数论理论就那么多。

    伊诚只瞟了一眼就知道这题该用费马小定理。

    其他人不可能不知道。

    伊诚不指望靠它拉分,只希望后面两道题能难一些。

    最起码不要低于昨天切蛋糕的水准。

    费马这个人举世闻名,因为他在读丢番图这本书的时候,在第11卷第8命题旁写道:“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这就是非常有名的费马大定理,从1637年开始,一直到1986年才由英国数学家安德鲁·怀尔斯完成了最后的证明。

    也因为费马皮了那么一下,之后出版的数学书后面都会留出一页空白,防止别人有借口说写不下。

    费马是一个改变了数学史和数学教材制作的人。

    但是,很多人其实不怎么熟悉费马小定理。

    或者说不是从事数学专业的人很少听说过费马小定理。

    这个东西是跟欧拉定理、中国的孙子定理和威尔逊定理一起并成为数论四大定理的可怕存在。

    所以,费马小定理讲述了一个什么事情呢?

    它说:

    如果p是一个质数,而整数a不是p的倍数,则有a^(p-1)≡1(mod  p)

    ……

    那么这题的证明就非常简单了。

    伊诚不假思索,提笔写到——

    证:

    素数a大于等于7,a是奇数。

    又a^4-1=(a-1)(a+1)(a^2+1)

    且……

    通过费马小定理有:

    (3,a)=1

    (5,a)=1

    所以……

    最后得证:

    240|(a^4-1)

    ……

    花了10分钟的时间,伊诚证明完第一题,开始攻略第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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