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食礼

    高踞马上的李神机举起猎刀,大声命令。

    “第一杀!”

    一声令下,洪范手持投矛略一蓄力,便掷出风雷。

    不止是他,此时每个小猎队中都有一人出手杀戮。

    待飞矛中的,一轮便有二十几头角鹿惨叫倒下。

    “第二杀!”

    “第三杀!”

    李神机再度高喝两轮。

    如是三轮结束,兽群中已倒下七八十头成年角鹿,流出的血将雪地染出大片红霞。

    “收刀,解围。”

    随着最后一道命令下达,包围圈让出一道口子。

    见开了生路,被吓得瑟瑟发抖的鹿群不明所以,依然不敢动弹。

    与李神机交换眼神后,洪胜驱马出列,挥手朝空地轰出一记火云掌。

    轰然巨响中,白雪炸起十几米高,蒸成大片白气。

    这一下,兽群终于挪动步子,将落在原地的哀鸣声踏碎。

    及至彻底离了杀场,角鹿们方才夺回心智,撒开蹄子狂奔着化作一阵闷雷,隆隆下山。

    远处乘着雪橇看热闹的女孩们欢笑着赶来现场。

    猎队们根据矛杆上的标记确认各方猎获。

    两头数百斤重的角鹿被下人们补刀后,抬到洪范几人身前。

    “老弟,感觉如何?”

    高俊侠对洪范笑问。

    “天高地阔,追猎雪原;确实令人难忘。”

    洪范注视着远处雪地上朵朵盛放的血红,颔首道。

    沙漠中与海上飞厮杀那次,一方面对手是匪徒,另一方面他视线被沙雾遮蔽,全靠沙世界感知对敌,是故对生死夺命的感受并不太深。

    反而是这一次的矛猎,给他带来的震撼更强。

    “难忘的可还有呢!”

    高俊侠说道,拔出猎刀走到一头角鹿前。

    他在鹿腹上轻划一刀,正好切开皮毛却不流血,然后在仆役的辅助下将整张鹿皮剥下。

    然后,高俊侠将光溜角鹿翻倒朝上,开膛破肚后取出整副肠胃与膀胱,甩给了边上等待许久的猎犬。

    由于未曾放血,裂开的角鹿腹腔顷刻间就被鲜血灌满,仿佛一个血缸。

    其上热气腾腾而出,散出灼热的腥味。

    洪范微微皱眉别开目光,却见到不止是此处,在场各个猎队都正如法炮制。

    “这是血食礼,每次会猎开场都必不可少。”

    高俊侠解释道,将角鹿的心肝取出,在掌中以利刃片开,复又放回血池。

    就仿佛是涮火锅一般。

    “老弟,试一试。”

    高俊侠取了最好的一片心脏,以刀尖挑着送到洪范面前。

    后者略有抗拒,但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口中。

    鲜切的肌肉入口滚烫,坚韧难咬,腥味也奇重。

    但洪范仔细咀嚼十数次后,将将咽下,口中反而泛起一股微甜。

    “如何?再试试这肝子。”

    高俊侠笑着抹去嘴角血迹,又挑起一片肝,在血池中涮了涮,递了过来。

    洪范照样接过。

    地冻天寒,山风急迫。

    这一次冒着热气的生肝入口,却已微冷。

    相比心肌,肝脏腥味更重,口感倒是极嫩。

    待洪范全然咽下,却发现不知为何,浑身都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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