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玛尔斯轻轻舒了一口气。

    蓝莓酒馆儿里陷入了一片寂静。他们都端着酒杯,眼睛红红的。有的人喝了一大口呛得满眼流泪,有的更是趴在桌子上,“呜呜”地撒起酒疯来了。

    已经好久没人敢提起这个名字了。也已经好久没人陪着他们一起狂饮美酒,一起哭,一起笑了。

    蓝莓老爹鼻子酸酸的,他一边催着酒保再给大家上酒,一边揉着眼睛说道:“这个该死的家伙又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现在强盗多的满地都是吗?你要现在肯回来,肯定要比铁匠还要发财呢。这个该死的图尔赖!你上次还靠着他挣了一百个金币呢!啧啧,一百个啊!”

    虽然只是听到有个醉鬼提起了他的名字,可大家现在的心情无疑都好极了。蓝莓老爹的美酒又有了去处,他也喜笑颜开。

    班迪克也激动不已,他四下看看,把头凑过来低低地说道:“你们还不知道吗?他在哪儿?现在在干什么吧?”

    他们全都站起身来,把班迪克那张小酒桌围得水泄不通。“知道什么?我们能知道什么?班迪克,这次你要是不说点真正让我们爱听的,我们对着你欢蹦乱跳的腿发誓,我们会让你老爹二十年来的愿望现在就变成真的。”

    班迪克吓得连连摆手,他急忙说道:“我也是这次在路上听说的—是回来的路上,几个近卫军的士兵偷偷议论时,被我不小心听到了。不过好像是那么回事—你们可能都听说了野蛮人攻打罗阿洛德王国这回事吧?可他们在罗阿洛德王城下被彻底打败了。谁干的?我的奶哥哥,我们的大个子维卡!就是他!”

    玛尔斯没有想到,这个消息已经在近卫军中流传开了。他不知道这预示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否会给还留在黑森林的士兵们的士气带来冲击。只是他离那里太远了,也已无暇顾及了。所以,他只能轻轻摇摇头,就像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那样,如释重负。有些开心,还有些烦恼。

    当然,他也没有想到,十几个酒徒狂呼乱跳时竟会如此喧嚣尘上,像泡沫泛出了酒杯!如果酒杯有蓝莓酒馆这么大,只怕也无法阻拦如狂欢般的泛滥了!

    他们大杯大杯地喝着酒,等不及了就抢过酒保手里的酒瓶,更有的跑到后面抬出了酒坛子。虽然老爹心疼地直咧嘴,可他也只是责怪他们粗手大脚糟蹋了他的好酒。而每次丰收节上免费的三大杯美酒的传统,也早已抛之脑后了。

    他东跑西颠不停地吆喝着:“小心点儿,别倒在酒杯外面了。这可是我今年最好的酒了。天哪,该死的!你又都倒在桌子上面了。好了,好了。今天就让你们喝个够吧。”可酒徒们嘻嘻哈哈地都没人去理会他了。

    他们给班迪克斟满最好的酒,仿佛他就是个刚刚和野蛮人战斗过的英雄。“快喝酒!喝完了,快点讲!”他们都等不及了。不知什么时候,人也比刚才多了些,人头攒动,喧哗吵嚷。

    伊美雅偷偷拉着玛尔斯哥哥的衣袖,她得意地偷笑着:“我没有骗你吧?现在是不是有点儿像我说的那样了?”

    班迪克还是头一次被这么多人围着敬着捧着呢。他嘻嘻笑着,有些得意洋洋。而那些酒徒们竟然能容忍他的傲慢和慢条斯理,也实在是太少见了。

    “我要是把桌上的这些酒都喝完了,只怕就不能告诉你们什么了。毕竟我可没有他那样的酒量。”他们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于是都慢慢安静下来。丰收节,他们有的是大把时间来听他们喜欢听的故事,有香醇的美酒,有惦念的朋友,虽然一直在催促着小马夫,却盼望着他能慢慢地讲,他们好慢慢地听,慢慢地回味。

    “我只听说,他曾经到了白龙之城。”刚刚安静下来的人们又开始吵嚷起来。

    “这个家伙到了白龙之城,竟然没有迷路吗?真了不起啊。”

    “你瞧,我就说他很聪明的。那个家伙真的到过白龙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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