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主角,发挥特长】

    他并不是一个没感情的人,所以他在不到30岁时就退出了,想过平凡人的生活。哪怕温斯顿想让他回去帮忙,他也拒绝了一次,结果被逼了回来。

    不过他也享受杀戮的滋味,shā • rén 是他的本能。

    最后的大战,约翰把shā • rén 技发挥到了极致,子弹打光了,捡别人的枪继续杀。他能把任何东西当成武器来使用,基努版约翰只是一个普通人,梁坤则是真正的“夜魔”。

    如果漫威那个号称“夜魔侠”的律师和约翰单挑,绝对是赢不了的。偏偏梁坤的动作戏看起来很真,反派并非都是傻子,只是拿他没办法。

    电影有很多广角长镜头,把整个战场拍进去。他不只是有功夫,还有战术。找掩护,射击shā • rén 一气呵成。

    原版最后大战让维果和约翰强行五五开,严重减分。魔改版只剩下维果的时候,他用了激将法,说要和约翰单挑,赤手空拳,不用枪弹。

    约翰把枪扔在了地上,维果却抽出了一把刀来。这把刀比原版的匕首威力大多了,又粗又长,属于军用的匕首。

    维果连续刺了几刀没有伤到约翰,忽然没了力气。他的脖子上被插了一根铅笔,缓缓的坐在了地上。约翰早料到维果不会真的赤手空拳和他肉搏,但近身的情况下,就算对方有枪,赢的人也一定是他。

    “再见,维果。”留下这句话,约翰转身离开了。

    结局和原版一样,约翰闯进了一家宠物店,用缝合器自己缝合了伤口,还偷走了一条狗。

    妻子最初送的是比格犬,是一种很黏人的狗,寄托的是妻子对约翰的感情。结尾约翰领走的是比特犬,这种狗性情凶狠,被称为狗中第一猛犬,和他本身的个性合拍。这说明他已经想通了,决定找一个新的心灵寄托,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活下去。

    在影片的结尾还有彩蛋。

    有人听说约翰-威克重出江湖了,拿出了徽章想要找他帮忙。徽章就是一次性的卖身契,可以让杀手帮他一个忙而且不能拒绝,这预示着还有续集。

    电影结束,影院里的观众们纷纷鼓掌。

    这部电影的剧情非常简单,就是一个为狗子复仇的故事。这当然没什么深度,但是观众们看了以后都觉得特别爽。

    梁坤塑造了一个无敌的主角,但他又不是《赶尽杀绝》里“胡萝卜侠”或《撕裂的末日》里约翰-普雷斯顿那中无敌。那两人根本就是超能力,动作设计太扯淡了。

    梁坤用的是真功夫,无论射击方式还是徒手格斗,全是现实里能做出来的。哪怕他用铅笔shā • rén ,现实里也有。铅笔杀是常规的士兵训练,特种兵肯定都会。

    他无论用哪种枪械,动作都无比专业,只是没有用实弹罢了。

    有很多电影的一个槽点就是子弹怎么着也打不完,这部电影处理的相当真实。约翰的子弹是有限的,换弹夹速度快是他的特点。

    最后大战有场戏三个人的shǒu • qiāng 同时打光了子弹,一起换弹夹,约翰换弹夹速度惊人,干掉了两个敌人。这是原版第三部有的情节,梁坤移到了第一部来。

    续集有一群铁杆粉丝支持,票房差不了。万事开头难,第一部是必须成功的。梁坤要尽量让电影精彩,一些文青和不爽的内容去掉了。

    原版第一部的动作设计不如之后两部,过于追求真实,让男主角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反正后面都要加强实力,第一部直接拍强点就是了。

    主创们上台接受了采访,大家都挺兴奋,哪怕只是在本片中演配角的约瑟夫-摩根。他演了一个丑角也叫约瑟夫,但他相信这部电影会火,到时会有更多人认识他。

    他的野心不大,能稳定的有片子拍就心满意足。他在本片中演的不错,一开始很嚣张,后面各种怂,直到被杀。

    库尔特-拉塞尔、伊恩-麦柯肖恩同样满意自己的表演,表示这场戏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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