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

    达博伊恩斯一笑:“壁虎玲,你自己也看着点分寸,出得起钱,我帮你办事,出不起钱,你另找别人。”

    卓裕玲的表情变了,懒散和淡然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遮掩的怒火。

    达博伊恩斯戴上礼帽,脸上依旧带着非常绅士的笑容。

    ……

    李伴峰坐在余家寨的门房里,和守门的老朱头一起闲聊。

    李伴峰说他是余男的朋友,老朱信了,一点都没怀疑。

    “李老板,你一看就是我们少掌柜的朋友,她和你一样,都喜欢穿男人的衣裳。”

    穿男人的衣裳?

    我本来就是男人!

    这老头子怎么……

    李伴峰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到一阵滑腻。

    这是什么东西?

    腮红?

    李伴峰恍然大悟,难怪峡谷里那只蜘蛛要叫他女士,含血那个贱人又给他画了一脸浓妆。

    她什么时候动的手,我怎么没察觉?

    “朱老先生,劳烦你给我打盆水,我洗洗脸。”

    老朱是余男家的长工,十七岁进了余家,一直干到了今天。

    如今岁数大了,长工干不动了,余男也没把老朱辞了,在新地给了他两间房,让他帮忙守余家寨。

    所谓余家寨,就是两排木屋,一排能有个七八间。

    这两排木屋很特殊,周围都是茫茫无际的森林,一片漆黑,只有这有木屋所在的地方,是亮的。

    李伴峰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夜空之中有一点光晕,不偏不倚,正投射到了余家的这座宅院上。

    这光源从何而来?

    落到地面,没有过度发散,按照李伴峰的理解,在高空之中应该有个性能极好、精度极高的光源体。

    可老朱的理解不是这样的。

    “新地原本没有天光,只有开荒之后,天光才会照进来。”

    “天光!”李伴峰一阵紧张,他想起了自己照过的天光。

    老朱连连摆手道:“不是那个天光,这是白日里该有的光。”

    李伴峰问道:“这里原来也是一片漆黑么?”

    “那可不,”老朱轻叹一声道,“少掌柜一个人经营布行不容易,攒了一千多大洋,都花在这块新地上了。”

    李伴峰更听不明白了:“这地是买来的?”

    “买?上哪买?”老朱苦笑一声,“少掌柜雇了六个开荒的,一个人给两百大洋,六个人死了五个,才开出了这块地。”

    “六个人死了五个?种地能种死人么?”李伴峰错愕不已。

    老朱解释道:“开荒不是种地,是在荒地里边住三天,主人家先上供立盟,再派人进去开荒,

    开荒人今天什么时候进去,三天后什么时候出来,只要地皮上亮了光,主人家再滴血留记号,这块地就开成了。”

    这都什么流程?

    李伴峰听的一头雾水。

    老朱仔细解释了一遍,李伴峰才多少有点概念。

    余男开辟了这块荒地,一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余男带上供品,祭献给荒野中的神明,和神明立下盟约,具体祭献的是哪位神明,不得而知。

    第二步,立下盟约当天,余男派出开荒人,守着供桌在荒地住上三天三夜,只要有一个开荒人能活下来,就算开荒成功。

    第三步,余男回到荒地,在地上留下自己的血作为记号,这块地就成了余男的了。

    流程上,李伴峰大致听懂了。

    但这个流程不合理。

    “余男雇了六个人,死了五个,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把血滴在荒地上,那荒地不就成了他的么?”

    老朱摇头道:“不行,他没有和这块土地上的神灵立盟约。”

    “立盟约还不简单?摆上一份供品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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