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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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一个注定传奇的时间节点。

    群英璀璨,星辰浩瀚,用这两个词语来形容三国是再完美不过的了。英才、枭雄、仁君、慷慨之士、生死兄弟,这些后世可遇而不可求的存在,在这个时代却层出不穷地出现,甚至如草芥般稀松平常。

    但是,这和周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楼兰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特殊就特殊在这地方除了不能住人之外十分宜居。因此,这地方圆千里除了看五米长的沙漠巨蝎呲牙,就没有什么其他生物的存在了。

    哦,有的。

    明兰轻盈地跃至那浑身尖刺的诡怪之上,手中弯刀在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半弦月,轻而易举地掀开了怪物的头壳,再把他的脑子剁成了细细的臊子。

    面无表情地看着坐在怪物尸体上冲着自己明媚笑着的女子,周离扯出一个还算不错的笑容,摆摆手,示意自己看见了。

    这一路上,他算是明白了明兰到底有多喜欢自己。

    毕竟一个拥有着目测能和十个朱浅云同时掰手腕力量的女人,直到现在都没有把自己生米煮成脆锅巴饭,这就足以佐证明兰是发自内心喜欢自己的,不然···

    咽了下口水,周离感觉自己的清白现在就像是唐莞手边的剩饭,你说他存在,他确实存在。

    但你说他能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就得看别人的脸色。

    “要喝蜜奶吗?”

    熟练地将这头小三层楼高的怪物分解,将其中的一块玉似的物质放入小包里,明兰翻身落在骆驼身上,环住周离,牵着骆驼的缰绳,柔声问道:“我自己加了半勺糖,很好喝的。”

    “罢了。”

    堪比僵尸一般的周离硬着全身,一动不敢动,任由身后的明兰紧贴着自己,幽兰般的喘息落在耳后,带来一阵酥麻。

    现在,周离宁肯和张所浩死人刀在猪圈里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肉搏摔跤,和桂道子在厕所旁激烈斗殴至死方休,也不想再经受这种考验了。

    太大了,实力太大了。

    轻轻将艺术品般的下颌抵在周离肩膀上,一米七左右的高挑身材让这位异域女子极具妩媚。她轻轻地拉着缰绳,开口问道:

    “公子,还有大概二十多里路,不如我们今天先安营扎寨吧,明日再赶路如何?”

    “叫我周离就好。”

    周离硬着身体,声音也硬邦邦的。随后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样,机械地摇了摇头,开口道:“不可,不可,夜明星稀正是赶路之时。”

    这特么要是在荒郊野岭安营扎寨,明年我就得考虑给孩子上汉族户口还是少数民族户口了。

    楼兰高考有加分政策吗?

    “好叭~~”

    带着撒娇似的尾音,明兰一扯缰绳,那骆驼继续踩着黄沙走去。

    约莫两个时辰之后,周离二人总算是穿过了这片渺无人烟的荒漠。对于明兰,他是十分感激的,毕竟如果不是她辨别方向,操控骆驼,恐怕自己就要找个风水宝地给自己埋土里等死了。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人是不会对荒漠这两个字抱有真正的敬畏之心的。

    离开荒漠后,豁然开朗便成了柳暗花明。楼兰荒漠之外绿洲并不算多,因为戈壁和高原才是真正的主色调。但是当周离骑着明兰驾驭的骆驼离开了荒漠后,那最特殊的高原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其实说是高原,不如说是一片稍高的平原。高度约为一百五十米左右,三面凌空,两边环水,壮观之余却又有悲壮慷慨之气。

    “这就是五丈原。”

    指着一条小路,明兰开口道:“从此小路走三里地,就能到诸葛家所在的村落了。”

    “惶恐荒漠,有失远迎。”

    没等二人策骆奔腾,一个爽朗的笑声便从小路响起。二人抬起头看去,一位仙气飘飘,超尘脱俗的中年男子站在小路中的松树上,笑盈盈地看着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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