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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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总在说她笨,洛氏却认为丈夫比她要笨,若是往常,她定要与丈夫理论两句,可今日她得知丈夫原来关爱着女儿,所以她心情甚好,也便不与他计较了。

    洛氏嗔了眼丈夫,说道:「楚歌还不知这些呢,既然你已经在那边放了探子,我索性给楚歌写一封书信,你命那探子想法子交给楚歌。」

    洛氏只知晓女儿在蜀中,却不知晓她具体居所,所以她从前便是想给女儿书信,也是行不通的,现下得知司马正仁往那边派了人,洛氏的书信总算能寄给女儿了。

    司马正仁闻言,却是蹙眉道:「我原也是惦记着女儿的处境,所以才往那边派了人,现下楚歌一切都好,过阵子我就要让那边的人回来了,哪里还能给你捎信。」

    「这有何难,你等这封信送到楚歌手中,待楚歌知晓了家中的事,她今后便能放心与我联系了,届时,你再让那边的人回来就是,左右人已经派过去了,多在那边逗留几日,又有何妨。」

    不待丈夫开口,洛氏木着脸道:「我不管,反正你必须想法子将信送到女儿手里才是。」

    因为夫妻之间嫌隙尽除,洛氏终于拿司马正仁当夫君来看,她这一番做派,颇有点恃宠而骄的意味。

    司马正仁瞥着妻子娇嗔的模样,他只觉得心里说不出的舒坦,遂忙答应道:「又不是什么大事,既然夫人执意如此,那我便让那边的人将信送到就是了。」

    见丈夫答应,洛氏立马命人备来笔墨,她在案前坐下,提笔便迫不及待的给女儿写信。

    司马正仁讷讷的坐在一旁,抬眸瞥着妻子那一笔娟秀的簪花小楷,他笑着赞了句:「夫人这字,堪称是女中状元了。」

    洛氏抬眸嗔了眼丈夫,遂又继续埋头书信,嘴上回道:「我这字算得了什么,你是没见识过兄长的字,那才算是一绝呢。」

    司马正仁回道:「大舅哥乃名满天下的大儒,他的字,旁人怎能比,不过夫人一介女流,能写出这样的字,在我看来,已经是让人望尘莫及了。」

    司马家重武,男儿都不擅文墨,但人往往都是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越发的带着好奇和崇拜。

    这也就是武夫司马正仁,偏偏喜欢洛氏这个饱读诗书的女子最主要的原因。

    司马正仁看着妻子写的那一笔好字,眼中便带上了浓浓的羡慕之色,想想这样的才女是自己的女人,他越发的得意。

    洛氏一气呵成写好了家书,抬眸见丈夫痴痴的看着自己的字,她对着司马正仁淡淡一笑,信口道:「与你成婚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识过你的字呢。」

    司马正仁身为将帅,自然不能是个睁眼瞎,但他也不过是能识字能读兵书而已,论书法,那怎能见得了人。

    他听了妻子的话,脑袋摇成了拨浪鼓,忙不迭的回道:「为夫的字可不能与夫人相较。」

    洛氏见一向威严的丈夫露出这般怯态,她居然一时勾起了逗弄的心思。

    洛氏怀着坏坏的心思,面上却丝毫不显,她对着丈夫缓缓说道:「人总有擅长的和不擅长的,夫君是马上将军,文墨差些也是正常,咱们是夫妻,便是夫君的字差些,难道我还能笑话你不成。」

    说着,洛氏起身走到丈夫跟前,抬手拉住他的手,带着一丝央求的意味道:「来罢,就写两个字。」

    司马正仁本来十分的不愿意,但被妻子的小手一拉,他整个身子都酥了,拒绝的话卡在喉咙里,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写就写,为夫刀山火海里走过来,什么阵仗没见过,还怕写两个字不成。」

    司马正仁说了两句豪言壮语,像是在为自己打气。

    待鼓足了勇气,他坐在案前,接过妻子递来的狼毫,

    看了一眼面前雪白的纸笺,复又抬眸看向妻子,问道:「夫人要看何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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