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金曜

    一个从未训练过一天的普通人,就这样,轻易夺取了金曜数十年的训练成果。

    杨逍面露喜色,这种变强的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他也看过不少网络小说,里面各种给主角开挂,有的有着逆天的学习能力,什么招式一眼就能学会。但与杨逍这种真正个挂b比起来,都弱爆了,好吧。

    五六分钟,他就把一个人的一生完整的拷贝下来。这能力,属实有点逆天了。

    突然,杨逍有了一个邪恶的想法。

    只要吞噬足够多的记忆,他将成长到一个什么样的层次?!

    这个念头一起,他只觉得后背一凉!这绝不应该是他有的想法,因为,如果真的这样做,他就得不停的shā • rén ,变成一只真正的怪物!

    心境,又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怪物的吞噬,终究是有副作用的,他若是真的彻底放开,吞噬无数记忆,只怕很快主意识就会沉沦。

    一滴冷汗从额头滴落,杨逍眼神变得有些晦涩。

    他渴望变强,这没用错。没有人会愿意成为弱者,受人保护。

    杨逍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份,不迅速变强,只怕很快就会死无葬身之地。重山市实验室事故引发的后续,比他想象中,还要严重得多。

    身具怪物这个特殊身份,已经将他逼上了绝路。他已经,回不了头了,前方就算是万丈悬崖,他也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

    将纷乱的思绪平复,杨逍摊开了手掌,一团细丝银光闪烁,悬浮起来。

    这是金曜的遗物,也是属于杨逍的战利品。

    庚丝合金。

    见识了这种神奇武器的可怕威力,杨逍怎么可能放弃。将脑电波外放,庚丝仿佛活了过来,环绕着杨逍周围肆意飞舞。

    这种感觉非常神奇,就仿佛一切都是本能。心随意动间,水到渠成,没有丝毫凝滞,就像是身体之外,多了一只可以随意操控的手臂。

    杨逍并不知道,在整个破晓组织里,能够做到脑电波外放的,加上金曜也不过两掌之数。

    这还是破晓组织无数年,从千万人中苦苦搜寻而来的结果。

    为了操控庚丝,金曜耗费了三年的时间,才终于学会将脑电波外放,成为一名超级异能者。

    杨逍的脑电波强度却是金曜的两倍以上!操控庚丝更是得心应手。

    只见庚丝时而化作无数银光飞刃,冲向周围,切割万物,时而环绕杨逍,化作圆环守护,甚至在杨逍的意愿之下,柔韧性惊人的庚丝凝聚成种种动物的形象。

    最后,玩心大起,杨逍将庚丝凝聚一道熟悉人影。嘴角浮起一丝浅笑,他知道,这人影正是叶衫年轻时的模样。

    若是金曜还活着,一定会狂喷,这个挂b。他训练了三年,才能稍显自如的使用庚丝作战,杨逍眨眼就在操控方面,甩了他十几条街那么远。

    “攻击速度接近音速,最大攻击距离,二十四米。越是靠近身边,操控越是容易,速度还能更快,身边一米之内,基本能完美本能般控制,形成类似绝对防御。只是,使用庚丝作战会精神疲惫,金曜的极限是十分钟,我至少能够坚持半个小时。”

    心里不断总结着数据,杨逍的心情也变得好起来。庚丝在他手中,将变成一种更加可怕的武器,让他的实力再次暴涨。

    是时候,去做点什么了。

    鼻翼微动,他顺着一个方向追了过去,那正是未羊逃离的方向。

    时间距离未羊逃走已经有了半个多小时,但他的气味依旧还保留在空气之中。尤其是那浓郁的血腥味,对杨逍来说,就仿佛黑夜中的明灯一般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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