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我自己?!

 夜晚。

 格兰镇。

 城安局,接待厅。

 ……

 “姓名?”

 “路轻歌。”

 “年龄?”

 “二十三。”

 “本职工作?”

 “个体冒险者。”

 “麻烦出示一下个人面板,我们这边需要录入一下信息。”

 路轻歌:“……”

 真是草了!

 既然要出示面板,为什么要问这么多有的没的啊喂!?

 明明上面什么都写着好吧,就不能自己看吗!?

 “好的,谢谢配合。”

 “嗯?等会……”

 女治安员看了一眼面板信息,又看了一眼路轻歌,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你……你才lv1?”

 “对啊,请问有什么问题吗?”

 路轻歌面无表情地说道:

 “是不是哪条法律上有写着,‘禁止lv1玩家通过正当防卫的手段,击杀故意寻衅滋事的玩家’?”

 “呃,我们倒也不是这个意思……”

 一男一女两个治安员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接路轻歌的话:

 “我们就是,就是……”

 “就是确认一下。”

 路轻歌依然面无表情:

 “确认我是不是真的杀了罗兹?”

 “那我可以说,这是是真的。”

 “我的历史记录里面还记录着这条消息,你们可以随意查看。”

 早就料到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路轻歌,特意地把击杀记录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若是换作以往,从小养成随手删记录习惯的路轻歌,早就已经把它们给清空了。

 本来嘛,这种东西有还是没有,其实都完全无所谓的。

 城安局的执法权限,本来就也就仅限于[城镇区域]而已。

 玩家们在[野外区域]所发生的一切冲突,实际上也都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

 毕竟野区的环境,大家懂的都懂。

 作为一个冒险者,就得随时做好在野区遭到危险的心理准备。

 不过出于保险起见,路轻歌依然还是把这些纪录保存了下来。

 历史纪录不仅会记录下自己的击杀目标,还会显示他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如此一来,即便非要争论此事的话,无论是什么情况下,他都永远是在理的那一方。

 “呃,这那倒是不用了,既然您都已经承认了的话……”

 女治安员尴尬一笑:“那么就感谢你的配合,请您稍微等待一下。”

 “我还不能走?”

 路轻歌微微皱眉道。

 这事儿,难道还有后续不成?

 讲道理,本身罗兹恶意攻击在先,他正当防卫,合情合理。

 更何况,野外冲突本身就是默认的事情。

 无论怎么看,这件事情的责任都追究不到他的身上。

 从回到[格兰镇]到现在,他被叫来治安局里也有将近二十分钟了。

 若是放在平时,这个时候他的力量训练都快进行到一半了。

 路轻歌从来不会白白浪费时间。

 就在刚才审讯的时候。

 他虽然坐在椅子上,但同时也在默默地锻炼着身体上某些比较隐蔽的肌肉。

 比如说臀大肌。

 绷紧,收缩,绷紧,收缩……

 路轻歌感觉自己再坚持几个小时的话,就能用臀肌把这张摇摇欲坠的木头椅子一屁股崩烂。

 “对,很不好意思,您请稍等。”

 “我给您倒点喝的吧,咖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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