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

 鲁雄从小便有一个当‘兵王’的梦想。

 为此,在他十六岁时,不惜和家里闹翻,放弃了出国深造,衣食无忧的锦绣前程,反而穿上一身迷彩,毅然决然成为一名大头兵。

 他有毅力,更有天赋,凭借着自己血汗付出屡建奇功,一年内连升三.级,三年后已是中校,声震全团。并在老首长推荐下进入华海驻军,成为全国最优秀特种大队‘天刀’后备役队员。

 像许多天才一般,他本以为自己足够优秀,所以带着自己的傲气羽翼准备一举成名时,那名叫做龙刚的教官狠狠被他们虐了个遍,彻底粉碎了他们这些天才的信心,那一刻,鲁雄恍然大悟,终于看清楚,世界上最优秀的‘兵王’是何等风采!

 而正当他觉得找到自己奋斗方向,以龙刚为榜样时,后者却轻蔑一笑,意味深长告诉他:‘他根本算不得什么兵王,真正的兵王,是原天刀大队的队长,全军唯一一个以自己代号作为部队番号的人物——林义!’林义!

 鲁雄深深记住这个名字,无数日夜幻想着他的风采,并视为目标努力超越。

 直到那一天,在夕阳监狱和龙刚出任务时,他终于有幸见识到了传说中天刀队长的风采——那一天,面对两百多穷凶极恶罪犯他淡定自若,振臂一挥,五百死忠兄弟如从天而降,为其赴汤蹈火、那一天,面对田大江以及整个监狱几十把枪,他如一把尖刀,毫不畏惧插进敌人心脏,气势如虹。

 那一天,他们这些心比天高的傲气军人,齐刷刷恭敬敬礼,他身姿笔挺,矗立当中,如高山仰止。

 何等的风采,何等的气派!

 “你就是他的救兵?华海驻军?”

 林义磁性声音再次传来,让鲁雄此刻心脏狂跳不止,眼眸紧紧睁大,生怕错过任何一秒,直到酒桌上,林义的身影缓缓的转过来,那张如刀削斧刻的刚毅面庞,那如尖刀、如高山一般的笔挺身躯完全映入他眼帘——面前的林义,和他心中的偶像身影迅速重叠。

 鲁雄瞬间愣在当场,呆若木鸡、、、、“小子,别说本少不给你这种蝼蚁机会、、”孙景天趾高气扬,嘴角挂着玩味的笑容,他整理着自己狼狈不堪的衣服,好让自己看上去更加有胜利者的风范。

 他指点着林义胸口,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命令口吻:“现在马上跪地给我磕三个响头,然后把乖乖把沈傲雪送到我手里陪我几个月,本少可以网开一面,留你一条狗命。”

 他嚣张指着周围近百号迷彩军人,冷哼道:“不然,子弹可不长眼睛!”

 “你还真是宽宏大量啊。”

 林义顺手从桌子上拎起一瓶洋酒,笑吟吟说道,紧跟着,只见一阵黑风掠过,啪的一声,林义直接把酒瓶拍在孙景天的脸上。

 “只是,我偏要跟你玩硬的。”

 血光迸飞。

 洋酒瓶的重量和坚硬度比红酒瓶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孙景天直接被拍到了桌子底下,满脸的鲜血和玻璃茬子,狼狈无比,看样子得丢掉了半条命。

 现场宾客再次掀起一片哗然,目瞪口呆一片唏嘘,谁也没有想到林义这简直太狂妄了,面对这一群当兵的,都敢动粗?

 “冲动了,太冲动了啊!”霍天洪看的也是格外揪心,甚至忍不住叹息出声来。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面对军队暴力机关,就算是他霍天洪这种大枭,都得避其锋芒,退避三舍装孙子。

 人家随便弄个冠冕堂皇理由都能把你打成筛子,先斩后奏,你林义又凭什么跟人家斗?

 “找死,你他.妈真的是找死!!!”

 在三五个保镖惊慌失措搀扶下,孙景天气势汹汹站起来,满脸狰狞,如同一条怒兽一般指着林义咆哮起来:“表哥,快,弄死他,让你的兵把他打成肉酱,我今天不弄死他,我就滚出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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