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纵之资

 才短短几天时间,九叔对沈烨的偏爱,就已经无法掩饰了。

 九叔偏爱沈烨,也是有道理的,当时在野店,沈烨提出要和他学道的时候。

 九叔非常犹豫,更多的是不情愿,毕竟这沈烨,打眼一看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学道是个苦差事,不仅考究资质根骨,还需要从小打熬,练童子功。

 沈烨今年17岁,骨骼业已定型,空有一副好皮囊,其实内里虚浮,而且还早早的破了童子身,绝对不是学道的好苗子。

 九叔当时是拒绝的,但是他毕竟一声不吭,就烧了沈烨的老爹,有愧于心,算是欠了沈烨一份因果。

 虽然当时沈烨的死鬼老爹,当时已经变成了僵尸,九叔出手是除魔卫道,铲除祸患。

 但是,眼下这个时代,最是讲究入土为安,葬地风水,绵延子嗣,尤其沈烨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

 所以,九叔这样的行为,算是合理不合情。

 而且沈烨当时,学道之心坚定,斩钉截铁。

 九叔也就勉为其难,捏着鼻子认了他这个徒弟!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九叔很快就收到了意外惊喜,惊喜有三!

 首先,沈烨虽然出身富贵,锦衣玉食,但是接触下来,九叔发现,他的身上却没有娇骄之气。

 反而沉稳谦逊,人情练达,性格坚韧,知书达理。

 眼下这个时代,读书认字之人,百不存一,像沈烨这样留过洋,通晓外文的,更是凤毛麟角!

 性格决定成就,这话一点不假,比如九叔的两个徒弟,文才驽钝,秋生浮躁,都不是可造之材。

 其次,沈烨还拥有钞能力!

 九叔道法精深,洞悉世事,但是他终究也是一个穷光蛋。

 九叔从茅山学艺归来,浪荡江湖十几年,之后就一直蜗居在任家镇的义庄,名义上是照看祠堂,看顾暂厝棺木。

 实际上,九叔就是一个无房无地之人,无房者为“氓”,无地者为“流”,无地无房者为“氓流”。

 沈烨成为他的幺徒之后,九叔的生活质量,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提升,翻天覆地。

 “呶!”的一声就上来了。

 处理了野店的惨烈场面之后,呃,所谓处理,就是所有尸体,挖了一个大坑,一把大火烧成了灰灰。

 荒郊野店,本来就是鸟不拉屎的三不管之地,如今时局变幻,战乱频繁,城头变换大王旗,死得又都是些外来无籍之人,自然无人理会。

 乱世之中,人如草芥!

 三架马车一匹黑马,路过肇庆城的时候,沈烨就处理了其中的两架平板车。

 粤省一贯缺马,肇庆富庶,自然轻易脱手,有九叔这个地头蛇照看着,倒也没有城狐社鼠跳出来捣乱。

 沈烨跟着九叔回到义庄,暂时安顿,剩下的一架乌蓬马车,直接就赠与九叔代步了。

 当下,这可是稀罕玩意,贵重的很,比房子还要值钱不少!

 能拥有一架马车,就特么算是有产者了,如此重礼,九叔自然推拒不收,但是沈烨态度坚决,再三推让,最后九叔只好勉为其难。

 至于其他吃穿用度,那就更不用提了,就光九叔用的黄纸朱砂,沈烨在肇庆城的时候,豪气一掷,直接买够九叔三年之用!

 说实话,九叔这辈子都没这么富裕过!恨不得眼前马上就蹦出一沓僵尸,让他痛快挥霍一下。

 修道,从来都是讲究“财侣法地”,财字排第一,翻译过来就是,没钱,你特么修个鸡毛啊!

 我们还说最后一个惊喜吧,虽然沈烨的到来,让九叔的物质条件变得异常丰沛。

 但是九叔终究是个淡薄的性格,也清贫惯了,不滞于物,最大的惊喜,莫过于沈烨的修道天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