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

    《条约》的第一条便是对国王权力的限制,任何公爵、侯爵、伯爵和男爵的人身自由不得被剥夺,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若是出现特殊情况,如战时,天灾,瘟疫等,国王需征用贵族领主土地,贵族和领主需配合,战后国王应及时返还土地,并支付征用时期的征用费用。可以说这第一条是此次谈判的核心,也是根本。贵族们不满的并不是沙皇私生活混乱,不理国事,而是不满其随意侵吞贵族土地和财产。条约便是要限定国王此项权力,以保证贵族们的个人权力和财产自由。不过条约依旧保留贵族和领主对国王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则是关于继承权的处理。限制了国王剥夺私人财产的权力,还要对继承权加以巩固和完善。毕竟,搞不死你,就等你挂了搞你儿子。这是常用的手段。

    精明的贵族代表早就想到了,所以,条约第二条明确写到——基斯里夫任何公爵、侯爵、伯爵和男爵身故时,若有成年继承人,继承人享有合法继承权,包括庄园、土地,一切遗产继承。这也是常规操作,应该说是名正言顺的,只不过之前没有明确写出来,国王和领主们都有默契按照传统行事,只不过如今遇到帕维尔这样一个奇葩国王,才不得不写成条文形式。

    另外,每条条约还有副文,相当于补充说明。继承条约里提及,若是领主的继承人还未成年,可由亲属或他人代理管理领地内的事务,待继承人成年再将遗产交付之。代理人不得收取任何继承税和产业转移税。

    条约第三条,依旧是对国王权力的限制——未经司法大会决议,国王擅自废除法律或制定法律皆无效。

    条约第四条,基斯里夫贵族妇女享有婚姻自由,国王不得干涉。

    第五条则是关于军备,拟定国王不得无故强征平民为常备军。不得胁迫十五岁以下男子服军役。

    条款洋洋洒洒,足足有六十三条之多。每条条款又有副文。这才有了这份半指厚的《条约》。

    当然,除了前面五条,后面的条款都是常规条款,中规中矩,没什么值得推究的。

    安静得窒息的气氛中,贵族们人手一稿,仔细阅读起上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