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

    最后两个因为恐惧,根本没有出枪的乡兵,令军官大感丢脸,他果断下令:“来人,拿下这两个没用的狗东西,剥了他们的衣甲,每人打三十军棍,赶出河池。”

    这一次的矛头,对准的是乡兵的自己人,李中易倒要看看,军令能否被大家所坚决执行。

    伴随着军官的命令声,那两个胆小鬼,当场就被拿下,扒下裤子,用军棍打屁股。

    在打军棍的过程中,李中易从虎皮椅上,站起身子,走到场地的中央。

    在众目睽睽之下,李中易拔出腰刀,狠狠地戳向天空,厉声喝道:“再有人胆敢违抗军令,杀无赦!”

    实际上,在场的团结乡兵们,大多都在训练中挨过军棍,区区三、五军棍,就可以打得你哭爹叫娘,皮开肉绽。

    按照章程,凡是没有达到训练标准的士兵,必须挨上三军棍,再重新来过。

    于是,五个没刺中心口的乡兵,挨了打后,一瘸一拐地走到几个还没死透的罪犯身前,举枪照准心口部位,凶狠地刺了进去。

    因为罪犯不够分,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郭怀命令乡兵们排成整齐的队列,依次朝着罪犯的死尸出枪。

    两个时辰过后,全体团结乡兵,包括军官在内,无一例外,手上都沾了人血。

    李中易背着手,扫视了全场一周,有些乡兵躲闪着眼神,不敢和他对视。

    然而,另有一部分胆子大的乡兵,却敢于和他直视。

    面对众多带有杀气的凶狠眼神,李中易心想,他的练兵效果,应该还行吧?

    听说李中易在街口,一次性就杀了好几百人,有好事者就给他取了雅号:李阎王。

    一时间,很多无知妇孺,吓唬自家不听话的孩童,都要说:“等李阎王来了,仔细剥了你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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