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男主是我老婆[快穿]_

莫叙生想到自己少年时常随父亲去参拜的游梦寺中那棵同样郁郁葱葱的祈福树,枝叶挂满荷包、饰品、香草,充满香火气息却远不如此处这棵苍翠神茂,看得有些出神。

秦不昼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哦,那是军中供奉的祈福树,承泽占领的每座城池都有一棵,秦都那棵比较偏你大约没看见。据说将祝福写在红笺上挂树上便会灵验……女孩子家家信的东西。不过你要想祈个福什么的也可以去。”

秦蓁作势踢了一脚秦不昼的小腿肚:“什么叫女孩子家家信的东西!看不起女孩子?”

秦不昼干咳一声,身子一歪躲过:“好好好,我家妹子最厉害。”

承泽军中设立公文房,并不只有莫叙生一个文化人。一些远离家乡的士兵,每到一座城池就纷纷寻找祈福树,然后请求公文房的书办为自己写一封红笺,挂到树上,祈求家人平安康乐。

这些人,和皇城中人似乎不同。

莫叙生行经树下,有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响声。抬起头,只见枝叶间红笺垂下的穗带飘扬。

也许有人不信天,不信皇权,不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但心中有所求时……总会信祝福的。

秦不昼驻步回过头:“怎么了?”

莫叙生摇摇头,快走几步和秦不昼并肩,离开树荫,将手伸过去握住他的手,继续朝着阳光普照的地方而去。

·

来到云都不过几日,秦不昼说要带莫叙生去街上走访。

云都在大永中部的富饶程度只是中下。街道虽往来颇多,但显然不如之前依山傍水的秦都繁华。

两人并未表明身份,但路上所见的所有百姓都对一袭戎装的秦不昼和莫叙生态度热情。即使到了贫民聚居的西城区,这种热情也丝毫未减退。

莫叙生和秦不昼离开了西城区的街道,莫叙生皱眉问:“他们吃着粗劣的食物,衣裳破旧,并未见比大永统治时好,为何如此爱戴你?”

云都的平民还好,但贫民太贫穷了。皇城也有乞丐,但都不至于如此。

秦不昼想了想,停下脚步,捏了捏莫叙生手指,示意他看身旁墙上张贴的加税告示。

“大永这些年灾害泛滥,但国库拨调的主要银钱去向却是军用和大兴土木,那一点赈灾粮款层层盘剥下来,哪能养得起这样多的灾民。国库几代的积累入不敷出,只有加重税收,这担子便又落到百姓身上了。这一来二去,纵是对朝廷有再多的信任都被消磨干净。”

“离川是皇城人,你读着圣贤书,吃穿的是锦衣玉食,再怎样尝试体恤,也很难感同身受。你觉得那是粗劣,但对于他们来说只要食物足够果腹,无需易子而食,衣衫足以蔽体,无需太多花样,这就已经足够。”

秦不昼揉了揉他漆黑的发顶,“百姓其实并不在意谁当皇帝。对于很多人来说,只要能活下去就是最好的了。也许我出身低微,反而更能和他们感同身受些吧。”

莫叙生不是不懂这些道理,只是由于身处阶层不同,着眼和认知都存在着差距。

努力地试着去体恤百姓,但过于理想化正是他尚且稚嫩和不成熟的地方。他还不知道,真正的大同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至少不会在这个动荡的朝代实现。

秦不昼注视着尚且稚嫩的恋人,眼底泛滥着柔和的光,笑道:“我不是圣人,也并非无私。他们说我是暴君,是□□,但现在的天下,需要的正是一个能镇压乱世的专政者。而不是现在坐在龙椅上那只猪,或是一个仁慈温厚的贤明君王。”

这话完全是大逆不道了。但因为从秦不昼口中说出,总觉得多了几分说服力。

秦不昼其实根本不想当皇帝,麻烦事儿太多,还不许赖床。有了条件后他自然更加喜欢享乐。但继承了原主的意志,他就要帮原主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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