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师_

  两个字:愚蠢。

  比起镇守太监,严查选婚太监一事更让朝臣侧目。

  上疏弹劾此事,本非多数人所愿。

  一则,天子月底将要大婚,这个关节弹劾选婚太监,得罪的可不只是宦官集团。

  若出身北直隶的女子登上后位,虽不致干涉朝政动摇国本,枕头风吹起来,也足够让人喝上一壶。

  其次,单查选婚太监尚好,观天子之意,是要连各地布政使司,府州县衙门一并彻查。

  局限于刑部大理寺,众人还不会这般担心,锦衣卫和东厂牵扯进来,有过无过,老底都会被掀开。

  到时候,没罪也会变成有罪。区别只在于,是到刑部大牢暂居,还是到诏狱单间长住。

  身在朝堂,便脱不开各方关系。

  同榜同年,同族同乡,翁婿姻亲,如蛛丝般结成大网。人在其中,彼此牵连,休想轻易脱身。

  平时不显,一旦事有不对,必定是拔起萝卜带出泥。

  罪名轻尚罢,如是重罪,网中之人要么断尾求生,要么跟着一起倒霉。

  杨瓒能想到这点,众人亦然,

  杨侍读举起棍子,搅乱浑水,拍打蛛网。他人身在网中,满身水渍,难下决断。

  究竟是断然挥刀,弃卒保帅;还是联合起来,以求翻身?

  无论选择哪种,将盖子揭开的刘御史,下场都不会太好。命能保住,职业生涯也将画上句号。

  有朝官出列,想在圣旨抄送各地前努力一下。不能让天子收回成命,至少将彻查地点限制在北直隶各府。

  理由有些牵强,倒也说得过去。

  “弹劾北直隶选婚太监不法,同南京中都等地何干?还请陛下三思。”

  “如不加以区分,一概而论,恐令无辜者蒙冤。”

  朱厚照没有发怒,也没有驳斥,而是一摆手,“朕意已决,诸卿不必多言。”

  就这么办,谁说也没用。

  “陛下!”

  劝说不住,众人心里的滋味实在难以表述。

  为今之计,只能绞尽脑汁,各想办法。

  不想被牵连进去,必须自打嘴巴,设法证明“不法之事”子乌须有。证明不了,也得将“犯罪人数”缩减最小范围。

  小卒同样惜命。

  大佬们挥挥袖,掸掸衣摆,不用费太大的力气,自可轻易脱身。

  下边的人不甘心,总要想方设法脱罪。

  实在没办法,只能推出几人顶罪。

  作为“牺牲品”和“替罪羊”,认命便罢,自然是我不好换大家好,等着坐牢流放。不认命,后果只能是我不好,大家都别想跑,死了也要拉几个垫背。

  后一种情况,必定导致互相攀咬。

  用不着朱厚照操心,几方势力就会撕扯不休。

  下边的人撸袖子开揍,大佬还能稳坐钓鱼台?

  明显不可能。

  断尾求生固然重要,砍的次数太多,长短超过底线,不致要了人命也会众叛亲离。

  不想撕得昏天黑地,来几场群体斗殴,只能将上疏弹劾的御史推出去,言其诬告。

  如此一来,都察院必不会善罢甘休。

  别说证据确凿,确有其事,就是道听途说,也没有将言官定为“诬告”的道理。

  天子行廷杖,将人撵回老家种田,还能在史书上留几笔,说不得会被春秋一下,成为“诤臣”。被朝臣推出去顶罪,扣上污名,今生今世都不得翻身。

  身为御史,负监察百官、纠察不法之责。

  一人背上诬告的罪名,整个都察院都会被牵连。

  姓刘的能诬告,证明言官也有私心,并非百分百的清廉公正。以此推断,其他御史乃至副都御使,左右都御使,都变得十分可疑。

  同为言官的六科给事中,也不能独善其身。

  大家属于同一体系,平时可以掐,必要时必须站在同一阵线!

  和武官撕,和文官撕,和天子撕!

  撕到不能再撕!

  总之,绝不能被同僚上言“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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