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

  

  花清远摇头,“无果!”

  

  程蝶衣放下手里拿着的牛角梳子,从镜子前面站了起来,身上穿的那件雨过天青色的长袍,随着他的身动,慢慢舒展开来,真如河边渐已抽芽的柳树枝,透出鲜活。

  

  “我看二姐和那老板在一起,挺开心的。”

  

  至少过帐本时,算盘打得非常麻溜。两个人配得上戏文里那句‘夫唱妇随’了。

  

  以前程蝶衣可没有看出来,花婉爱那文质绢秀的大家闺秀,竟也懂得生意方面的事,与那五一拍即合,两个人说话,颇有着门道。

  

  花清远没有接着程蝶衣的话头说,转而回了内室,拿出一件淡蓝色的长袍,换了起来。

  

  “你要出去啊?”

  

  明天花清远要起早走,程蝶衣今晚的夜戏,说好不用他陪的,如今见着他换衣服,还以为他有应酬呢,又叮嘱说:“多穿些,夜里冷。”

  

  花清远点头,从衣柜里拿出两件一模一样的裘皮大衣,递给程蝶衣一件,“你也穿上。”

  

  程蝶衣抬手接过,穿好后,走出了卧房门。花清远也跟了出来。到了大门口,他正要招手叫黄包车,花清远却挡住了他的手,“我和你一起去。”

  

  程蝶衣愣了一下后,温和地笑着,“不用你特意送我的,你去忙应酬,早忙完早回来,还能多睡一会儿,明天赶早的车。”

  

  自从出了花清迈那事后,花清远把自己的汽车,连同司机都留到了天津,方便程蝶衣用。

  

  他自己来往天津与北平之间,通常都是坐火车的。用他的话说,反正占的也是日本人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他用火车票,不花钱的。

  

  花清远瞧了一眼左右无人,用他自己的唇,碰了碰程蝶衣的唇,“谁说我要应酬了,好久没见你戏台上的样子,准备搭个边座,喝口热茶,赏赏花儿。”

  

  此花非鲜花,指得是花旦。过往,花清远惦记程蝶衣的时候,没少用这招,基本是他追求程蝶衣众多手段里,比较稳成的一个了。

  

  程蝶衣还了他一个白眼,这天还没黑呢,就睁眼睛说瞎话了,什么叫好久没有看到他戏台上的样子了,明明前几天,还听他唱过一场《游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