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

  他终于意识到,他这是陷入到人家的包围阵营里,不由得有点怀念起他家小雪了。

  

  要是他家小雪在,他绝对不会孤立无援的。

  

  想到他家小雪,花清迈才想起他此来的目的,他挠挠头,“先不说什么算命不算命的了,先说我的事,我和我娘吵起来了,她说我要敢娶小雪,她就把我逐出家门,这正合我的心意,我本来也不想回那个家的,我打定主意离家出走了,连我的东西我都带出来了,我要住去小雪家,从明儿开始,我正式当酒楼大伙计了,你们恭喜我吧。”

  

  放弃少爷这门不错的职业,转行做大伙计,嗯,很有挑战性。花清远立即向花清迈挑起拇指,“四哥,远见啊。”

  

  花清迈见花清远一副高高挂起的态度,立时像颗鞭炮一样,被点燃了,“花老六,那时,我们在花家祠堂,当着花家的列祖列宗,可是结过盟的,你说过你会帮我堂堂正正地娶到小雪的,就算我真要做大伙计,我也是要把小雪,光明正大抬进花家的大门,入了宗祠入了祖谱,才去做伙计的,我要给小雪挣个脸面,不能让她一辈子跟着我不清不楚的。”

  

  花清迈这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像一把匕首扎到了花清远的心上。

  

  花清远看了一眼坐在他旁边的程蝶衣,程蝶衣并没觉出这话有什么不对的,花清远看他,他自然地迎着那目光,笑了笑,俊秀的脸上,柔和的光芒,花清远一把抱住了他,当着花清迈的面,就那样吻了下去。

  

  这一吻,吻得程蝶衣都有些措手不及,他还未及反应,花清远已经热情如火,那瞬间高昂起的火焰,熔化了他所有的意志和思想,甚至忘记了还有一个人站在他们的身边。

  

  同样被熔化的还有花清迈的双眼,他觉得这一瞬间,他不瞎了,他都对不起眼前这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我多写点,汗!

☆、

  接吻是个技术活,你需要结结实实地磕几次牙,才知道舌头摆在哪里,如何突破牙关,如何攻城掠地,如何进入那温暖的地方,攫掘更多属于彼此的温暖。

  

  无论是接吻还是床上,程蝶衣都不是花清远的对手。

  

  他如一个初入迷宫的孩子,在花清远的身后,扯着花清远的衣服,由花清远指引,一点一点的熟悉、一点一点的习惯、一点一点的进入状态,并一点一点的可以享受。

  

  有时候,程蝶衣也会想,花清远如此娴熟,会不会之前做过很多次,有很多个过去。

  

  想到死胡筒时,他也会抑制不住地醋意大发,掐着花清远的脖子,追问着花清远,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懂?

  

  男女的事,懂也就罢了,连男人和男人的事都懂,懂得还那么透彻,好像拜过师学过艺,把一切做过一万遍,竟还懂得用润肤膏,一遍一遍地帮着他做好前戏,还有一次又一次的开拓。

  

  该死的,害得他以为第一次做,得多疼,以后也未免会疼。经花清远那双手弄过,配着那温柔的声音,还有初升阳光暖和的笑容,就不觉得如何的疼了,他完全地放松下去了。

  

  这会是从未有过,这是在骗鬼吗?让他的稚嫩衬托着花清远的成熟,一切怎么显得那般违和呢?明明都是第一次。

  

  ——骗子骗子大骗子!

  

  每当程蝶衣瞪着微微挑起的凤目盯着他,慢慢地炸毛时,花清远就会信誓旦旦地安抚着他,“这一世,你绝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这一辈子都守着你,永远没有第二个。”至于前世积累出的经验,那都是前一世的事了,谁还记得。

  

  程蝶衣所有的怀疑,就都消了。

  

  他得承认,他自己很好哄,花清远几句话,就是春风抚面,他多少倒刺,都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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