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

  “好,爹带你去,”程蝶衣蹲□子,伸双臂把小笙抱在怀里,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亲,这孩子他是越养越喜欢。

  

  小家伙也独独粘他,与他亲近。

  只有一点,他满意不起来,小家伙好像是天生的音痴,他教了好多遍的戏,多难缠的戏文,这孩子都能倒背如流,独独唱不好,怎么教都不在调上,气得他晕头几次后,彻底放弃教小家伙唱戏的想法了。

  

  程蝶衣曾把这事,单拎出来和花清远仔细谈过,花清远也很无奈。

  

  程蝶衣教小笙唱戏,他不反对。戏学好了,很陶冶情操。

  

  这年头,戏子的社会地位不高,但多少年以后,可就不同了,这也是门光宗耀祖的艺术,技多不压身。

  

  但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吃不了这口饭的人。

  

  小笙的娘明明也是戏子出身,谁叫小笙没遗传到小笙娘的艺术细胞以及好嗓子,却遗传了他三哥的五音不全。

  

  程蝶衣带着小笙到了厨房时,花清远正扎着大围裙,撸着袖子,忙得热火朝天的。

  

  苦瓜和萝卜两个,在旁边打着下手。

  

  他们两个,今儿早晨的时候,把程宅里的下人们,悄悄地带过来了,大家伙聚在这里,一起过个欢快的团圆年。

  

  “叔叔,”小笙从程蝶衣的怀里,跳了下来,迈着小短腿,跑进了厨房,“叔叔,我要吃丸子。”

  

  “好,好,叔叔给你夹丸子,”围着灶台转的花清远,忙里偷闲地夹了一个刚炸好的丸子,用竹签串好,递给小笙,“小笙乖,吃的时候小心,别被竹签扎到。”

  

  “嗯嗯,知道呢,”小孩子连连应声,头却不抬,只一味地啃着手里的丸子。

  

  哄好了小笙,花清远冲着站在不远处的程蝶衣,笑着说:“这里烟大,仔细别呛到你的嗓子。”

  

  自从他们两个在一起,花清远几乎不让程蝶衣沾这人间烟火,一味地要把程蝶衣往神仙的界境里养了。

  

  程蝶衣一进门,就见到花清远忙来忙去,还记得护着他的嗓子,戏场里积郁出的闷气,也就散了大半。

  

  他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但今儿戏台下,坐在看台中间,磕着瓜子的那个看戏之人,给他带来的感觉,实在是让他太不舒服了,唱戏的时候,都分了些心,差一点儿荒腔走板了。

  

  别人看的是全场的大戏,那人却只单单盯着他看。

  

  那是个少年,粉面桃腮的,尖尖的下颌,一双极水灵的眼睛,嘴角勾抹出的笑,带着几分别有意味的笑,紧紧地盯着戏台上面的他,盯得他心里直直发毛。

  

  第一次,第一次在戏台下面,看到菊仙的时候,就是这般的感觉,那是他挥之不去的阴影。

  

  “今儿个,有个人,去……去听我唱戏,”程蝶衣不知道这事该如何,与花清远提起。若是不提,他的心又怪堵的。

  

  花清远打着鸡蛋,蛋清与蛋黄快速地搅溶在一起。他的目光却没有在打着蛋的碗里,而清朗地看向程蝶衣,仿佛在鼓励着程蝶衣说下去似的,无知无觉、不慌不忙,一点躲闪都无。

  

  花清远越是这么看着他,程蝶衣反倒是越说不下去了,最后,他叹了一口气,摆摆手说:“没什么,鱼快好了,我端前面去吧。”

  

  程蝶衣不说,花清远自然不会自找麻烦地多问,他连忙摇头,“不用,不用,汤热,怕汤到你的手,一会儿叫苦瓜来端就是了,他皮肉厚。”

  

  一旁侍候着的苦瓜,听到自家爷吩咐,连忙应着,“是啊是啊,程爷,这等粗活,哪能用你,快,快去前面歇着吧,一会儿,六爷该心疼了。”

  

  苦瓜和萝卜,都是最早跟在程蝶衣和花清远身边的人,呆得久了,也就敢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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