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_

  

  本来也是,这安静无声的屋子,忽然有这么一声,还是在自己的身后,是个人都会惊的。

  

  菊仙停了针,回头看到身后站着的人是程蝶衣,涨起的怒气平缓了些。

  

  菊仙笑了一下,把手里的花绷子冲着程蝶衣扬了一下,“这东西绣成了,当然是做荷包的,你师兄以后当掌柜的,穿长褂子,腰间不能没有个饰物,我还准备给他打个络子,栓块暖玉的。”

  

  做荷包?程蝶衣的眼前就有了花清远穿长褂子的模样,倒是没见着他腰里栓过什么,现在也不流行以前那种旗人的褂子了,做这个还有用?

  

  见着程蝶衣一脸的茫然,菊仙自是懂的,“不见得非要栓在外面,带在身上总是好的,也叫那些旁的、敢惦记着咱家爷们的下三滥,掂量掂量。”

  

  这话有道理,程蝶衣很听得进去,他想起花清远带在身上的那颗戏珠,嗯,也该找个小袋子装好,挂在脖子上,栓小袋子的绳子,一定要用红的,听说红色很是避邪。

  

  只是……自己不会绣啊?当然,这事他也不能求到菊仙,他是不会像这个女人低头呢。

  

  他纠结了一会儿,有了主意,他是不会绣,但是他会缝。

  

  当初在戏班子学戏时,谁不破衣服,那破了的衣服,都是自己动手缝的。

  

  说起来,连带着段小楼的衣服,那节骨眼上,都是自己给他缝的,要不他就得光屁/股,——段小楼手生得大,连个针都认不上,别说用针了。

  

  三天后,等着这天晚上,花清远和程蝶衣从床上折腾完,程蝶衣趁着那股子热乎劲,从枕头下面,掏出那个连着弄好几天的小红袋来,火红火红的,直晃眼睛。

  

  在花清远还没明白这东西是做什么的,程蝶衣已经去翻他搭在床头的里衣兜,把那颗磨得光润的假珠塞了进去,然后,很正式地把这小红袋子,挂到了他的脖子上,还叮嘱道:“不许摘,我亲手缝的。”一脸的兴奋。

  

  “谁教你缝这个的?”大男人动什么针啊,不过,花清远的手,还是忍不住摸到了那小红袋子上。

  

  是上好的布料,只是缝得有些纠结,针脚也粗大了些,这针线功夫,不敢恭维。

  

  “没有人教,以前学戏时自学的,要不穿破了衣服,谁给我缝。”程蝶衣俯在花清远的身上,看着自己弄的东西在花清远的手里握着,笑容挂在脸上,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弄这东西,比菊仙绣的什么鸳鸯好看得多。

  

  被程蝶衣连带着,花清远弄窜了两世的事,顺口说了一句,“我弄破了也不缝,扔了,宁愿光着。”

  

  “全……全光着?”程蝶衣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他觉得花清远这话太不靠谱了,花家六少爷,怎么可能没有衣服穿?

  

  “嗯,全光着,在我娘那儿耍赖皮。”花清远转了一下眼睛,把话收了回来,那已经是上一世的事了。

  

  “以后可不许了,”程蝶衣嗔怪着,“我的东西不许给别人看。”

  

  “是,都被你的红线栓住了,什么都是你的,”花清远不怀好意地挑了挑唇,伸手拉了床头的壁灯,一个翻身压了上去,程蝶衣推了一把没推开,也就就了花清远的兴致,又做了一程。

  

  这一做不要紧,第二日起来,已是日上三杆,摸了摸床边,花清远躺着的地方已经凉了。

  

  程蝶衣迷迷糊糊地想起,早晨那会儿花清远说他有事要出去,让他自个多睡会儿,恰好这日是没有戏场的。

  

  进了十一月份,天气渐冷,越发的不爱起来了,于是,又在床上翻了一会儿,程蝶衣才伸着懒腰爬了起来,抓着床头挂着的绸料内衣套在身上,遮住身上昨晚□宵留下的青紫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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