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再来_

  “远远的,远远的,是你的门前……”

  “……每当你经过我的身前……好想和你一起去冒险……”

  当她把完整一首歌唱下来的时候,孟九昭整个人的神魂都为之所夺!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海上听到塞壬歌声的旅行者,在辽阔的海面,注定永不折返——

  “真好……这就是人鱼的歌声……吧?”

  许久许久之后,孟九昭才回过神来,等他醒过味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居然半只脚都踩到冰窟窿下去了,好险另一半身子还坐在冰面上罢了。

  一双温暖的大手从他身后绕过来,把他整个人拎了起来。

  孟九昭怔怔的转过身去,他看到了路易的脸。

  想到这几天在那个黑暗的巢穴中发生的种种,孟九昭的脸刷的红了~想起脚边冰窟窿里的萝莉堪塔斯,他忽然有点害怕对方误会。

  “那个……我只是想过来洗洗……”手忙脚乱的解释着,忽然,他的嘴唇被含住了。

  路易轻轻的舔了他一下。

  “流氓!流氓!”伴随着拍打水花的声音,冰窟窿里的萝莉堪塔斯不甘寂寞的用刚刚听到的词表达起来。

  孟九昭的脸刷刷的变黑了。

  ☆、129

  自孟九昭醒来之后、这还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碰面。

  原以为会有的紧张、气愤、娇羞……统统没有,孟九昭只说了一句话。

  “我想吃虾。”

  说完,他还忍不住吸了吸口水。

  “好。”路易的身上只有一条皮裙,皮裙一脱,他干净利落的入了水。

  在他下去没多久,歪嘴萝莉也跟着钻下去了。

  孟九昭慌不迭将他扔到地上的皮子捡了起来,叠好,然后重新抱在了怀里——冰面上太冷了,任何东西只要放在上面一会儿,就会结上薄薄一层冰,皮子也不例外。

  孟九昭有点后悔自己居然开口要了那么难找的食物。

  比鱼还好好吃的食物,就是这里特产的一种虾。手掌大小,皮肉接近透明,稍微一哈气就会变成微微的粉,同样是生吃,这种虾的口感居然比鱼还要好!孟九昭还是捞鱼的时候无意中捞到过两只,当时见他爱吃,路易把自己那只也让给他吃了。因为小而灵敏,所以对于堪塔斯来说,这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猎物。

  路易对自己真好——

  孟九昭心里想着,想到路易刚刚光裸的脚,他决定给路易做双鞋子。

  现成的材料只有鱼皮,还有就是沿途收集的一些皮子了,孟九昭手很巧,很快他就用这些东西给路易做出了两双靴子一样的鞋。

  做好了鞋子,他又想到路易似乎还没有上衣,于是他又开始鼓捣上衣……路易还没回来,孟九昭已经快手快脚给他做了一身衣服了。

  看着手里针脚整齐、还略带设计感的史前皮大衣,将衣服展了展,孟九昭内心由衷升起了一阵感慨:自己真贤惠啊!

  简单的欣赏了一遍,孟九昭很快就把衣服折好塞到自己的衣服里了,衣服很凉,孟九昭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忍住了。

  燃料不够生火用的,孟九昭就用体温暖一遍给路易做得衣服,这样等他上来,衣服就是暖暖的了。

  蹲在冰面上,怀里抱着冷冰冰的皮衣裳,孟九昭眼巴巴盯着前方的那个冰窟窿。他看的太入神,以至于路易从里面冒头的时候,他被下面的龙脑袋吓了一跳。

  路易变成了龙形。

  也是,对于堪塔斯来说,龙形应该更方便吧?无论是捕猎也好,还是平时生活也罢。自己怎么忘了这茬呢?这衣服做的也太积极了……心里这么想着,孟九昭小心翼翼的把毛衣下面的一大团衣服往下拉了拉。

  正想神不知鬼不觉把衣服偷渡到背包里,路易却叼住了他。

  整个人被路易在空中翻了个个儿,等到孟九昭晕头晕脑重新睁开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路易桎梏在腿间了。

  从小到大,孟九昭最常待的位置:白爸爸的脖子,布莱克爸爸的头顶,爷爷的大嘴,外加路易的双腿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