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_

  就像戚暮没有意识到圣诞节是一个多么隆重的日子一样,郑家夫妇二人也没觉得这日子有多重要,于是在餐桌上,只有一个穿着正装、冷峻凛然的男人面东而坐,看上去与其他人十分格格不入。

  郑未乔这是第一次和闵琛接触,虽然之前他和戚暮通电话的时候戚暮一直告诉他,闵琛本人并不像他外表看上去的那样难以接触,但是真的要与这样的业内巨擘同桌吃饭……郑未乔还真是有点不大适应。

  这还幸好郑未乔现在只是半个圈子里的人,倘若他现在还在乐团里演奏小提琴,恐怕见着闵琛的时候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了。

  这一餐饭刚开局,气氛就十分僵硬。戚暮自然只得一次次地活跃气氛,而身为律师、口齿伶俐的赵悦也经常说些笑话,但是等到一顿饭结束,郑未乔还是偷偷地把戚暮拉到了一边,先是给他塞了一个红包,然后悄悄地说道:“小七啊,以后……还是别让我和闵先生一起吃饭了吧。”

  在郑氏夫妇的心目中,戚暮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所以他们经常会给他一些零花钱花花。

  戚暮赶紧地将红包又塞回郑未乔的手中,他无奈地道:“郑哥,其实闵琛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真的,你和他多相处一段时间你就明白了,他脾气真的很好的。”

  谁料一向镇定、斯文淡定的郑未乔却突然哭丧了脸,语气悲叹道:“小七啊,不是你郑哥有偏见,只是一看到闵先生……我就想起当年老师罚我练习了一个月的《康斯进行曲》啊!就算过了八年,我也没忘了那首曲子是有多么恐怖,我一看见闵先生就想起那噩梦般的一个月啊……”

  戚暮:“……”

  《康斯进行曲》是《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这首交响曲是闵琛在二十一岁时写下的,全曲一共有四个乐章,其中,第一乐章的小提琴乐段表演难度最高,甚至被一些专业小提琴手都偷偷地称为“地狱”。

  虽然与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首“魔鬼乐章”相比,闵琛毕竟主攻钢琴,这首《康斯进行曲》在技巧方面还是稍逊一筹的。但是在当代音乐家所写下的小提琴乐曲中,这首曲子若是问鼎难度最高,绝对没有任何人会有一点疑义。

  见着郑未乔一脸“见了鬼”的表情,戚暮也不好再劝他。等到他送了郑未乔夫妇下楼之后,戚暮刚回到屋子,便见着闵琛竟然在……端·盘·子!!!

  戚暮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一时间连大门都忘了关上,便低声惊呼:“你还会端盘子?!”

  某位深度洁癖患者刚刚才小心翼翼地捏着盘子的边缘将其拿起来,突然听了这话,手指间猛然蹭到了一点褐色的酱汁。闵琛顿时黑了脸,身子也陡然一僵。

  等到两人一起在厨房里开始整理碗筷的时候,戚暮一边洗碗,一边感慨似的说道:“今天真是谢谢你了,闵琛,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热心地留下来帮我打扫,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端盘子。”

  端完盘子就在一旁干站着、什么事都没做成的闵琛:“……”

  说着说着,戚暮又再次感慨道:“话说你居然还真的会端盘子啊,真是不可思议啊……”

  闵琛:“……”

  怎么感觉……好像他端的不是盘子,是炸药?

  嗯,肯定是错觉。

  

  第四十二章

  

  在这样萧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里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只有几辆车飞速地驶过街头,很快又消失在了凄凄的寒风中。

  这片高级小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门口都设有专门的安保系统,让闲杂人等无法随意进入。虽然说是高级公寓,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三栋楼,戚暮住在最后一栋的第26层。

  这栋楼一共就只有27层,戚暮最近才知道原来整个27层早已被闵琛单独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形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可以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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