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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把它当作毕业之后版本的《鬼马学警》。”主导人又双叒叕是没有新意的李兆业。

 阿春:“……”蚌埠住了,每次都能把事情搞砸说的大概就是这位老板。

 偏偏她又不能拦着人家赚钱,新戏剧三位老板可是三个人三个账户,也就是说,哪怕少赚一点,赚到的也是自己的。别人多赚一点,赚到的也是别人的,道理就是这么实在。

 她只好跟于三日商量,再改一版,两个人改得都没脾气了,也还是要继续。

 “工作嘛,要么你别吃饭,那你就可以什么都不做。”

 面对来安慰两个人的唐君生,于三日是这么回答的,阿春也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

 经常与各种明星导演相处都是把他们哄得服服帖帖的唐君生,看着仿佛任劳任怨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到了片场又好似霸王的两兄妹,不知该欣慰还是该心酸。

 有点好气,有点好笑,又特别能理解。

 反正这两个跟某些脾气暴躁的导演们都不太一样,用阿春的话来说,这叫“打工人精神”。

 最新版本,这次依旧是于三日提的意见,阿春听了疑惑:“这个以前我拍过。”

 “拍过又怎么样,没人说不能拍类似的,再讲,抄你自己,总好过抄别人,你说呢?”

 于三日说得底气十足,他自己就经常用自己的桥段,观众依旧觉得好笑,招数不在多,管用就行。至于为什么会想出这个方式,是于三日觉得阿春现在既然已经不好再演傻白甜了,总要给她找点合适的角色,演技好也是一种“标签”,是以后混饭吃的资本。

 说起来,比较熟悉的朋友里,阿春的资产除了唐君生比较了解,剩下就是于三日了。因为阿春经常脸皮厚地跟着于三日蹭着做生意,别看阿春现在房产一堆,其实就是提前消费,欠了一堆债,不断的拆东墙补西墙,每年都要还债,还是巨额债务。

 所以于三日不仅支持阿春把重心放在歌坛,同样的也支持她尝试不同的角色,总要生活。

 毕竟阿春的家庭……需要她支持那边更多,不管是金钱上还是人脉上事业上,都是如此。

 作为全家的现任支柱,于三日简直瞬间get到阿春的状况。

 既然阿春决不可能做家庭主妇,那大家自己人,事业上多捧一捧也分属应当。做人分亲疏远近,在这方面于三日很懂怎么去把握进退尺度。

 反而是阿春自己,并没有想那么多,要知道于三日说得是:“反正这种角色,红港没几个敢演的,以前也不会给你,现在你不怕被骂就演吧。”总不会被骂得更厉害了。

 阿春斜他一眼,好吧,这么一说她还真有点心痒痒想演呢。

 还有就是,跟于三日合作,不是导戏是演戏,阿春也很有兴趣。

 于三日本身就是剧本出身,写剧本先行,比阿春厉害的是他可以在脑子里构思,一个故事大概需要多少场,他是用纯文字来构思,有个实操满分的老爸,算预算算景都是顺便的事情。

 然而不管是他自己还是别人,统一的认知都是,他做监制更合适,统领全局。

 阿春则是理论完美,实操上不太行,不过之前跟了新戏剧几个剧组,又不断有机会实操,反正这年代都是抓人就上,也就到了现在。

 演戏上是阿春曾经更喜欢的,就是到现在她一共也没演过几部戏,现在有机会,当然也乐意去挑战不同的角色,尤其是在这次的角色这么特殊的情况下。

 剧本拿出来,所有人都很满意,除了卫思荣。

 ——阿春这次要演他的妹妹,跟张成士谈恋爱。

 卫思荣有云:“我怀疑你阿哥是不是针对我?”他还记得于三日在阿春面前说他坏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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