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

        副手在旁边说道:“看这个情况,他应该是离开香舍酒吧去外面找地方开房,然后在返回的路上毒发了。”

        死者的身体朝向确实是去往香舍酒吧的路,看起来并不是离开,而是前往。

        所以他把白马香槟给三号卡座后,离开酒吧的行为或许不是畏罪潜逃,只是单纯的出去开个房而已。

        但会是什么情况,让他离开去开房后又返回酒吧呢?

        思及此,许朔脑海中闪过刚才在酒吧里看过的,一张张或清纯或妩媚的女人面孔,筛选着其中可能存在异常的一些人。

        这时,副手才后知后觉的说道:“他临时开房会不会是因为,在酒吧里遇到了某个女人要带走?”

        很有这个趋向。

        否则明明在罗纳街区有住所,为什么还要在拮据的情况下于酒吧附近开房呢?

        这不是很明显想要来一夜艳遇嘛。

        估计是哪个女人让他先去外面开好房,然后再回酒吧叫她。

        而且那个女人一定很美,否则正常男人都是直接拉着女人一起离开去开房,何至于这样多此一举的来回走。

        唯有美人,才能蛊的男人如此失智。

        “看来嫌疑人又可以换人和换性别了,他们那边还没审问出什么吗,速度真慢。”许朔悠悠说道。

        “有些人不愿意说实话的话,我们也没办法逼迫。”副手无奈说道。

        酒吧里的侍者早就被集中审问了,除了那个第一目击者的侍者之外,目前还没有人承认自己把酒送给了三号卡座,根本不想卷进这件事。

        这种出现死人的事情,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和你有关的话,大多数人都不会愿意承认的。

        即使人并不是你杀害的。

        因为他们在害怕那个还没有找到的凶手,如果站出来承认的话,谁知道凶手会不会将你杀掉报复。

        墙倒众人推,但墙未倒也无人敢推。

        许朔若有所思的说道:“没有什么十大刑法吗”

        听到这话,副手对他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然后反应过来,努力委婉劝道:“长官,中城区的警监司在没有证据之前,禁止对拥有嫌疑的普通人动用私刑。”

        明面上:不能动用私刑。

        暗地里:禁止屈打成招。

        就算是官方机构,下城区的规则和中城区也有不同之处,因为下城区本就混乱,所以警监司将嫌疑犯非刑拷打这种事并不稀奇。

        但这一招在中城区不可取,会被普通民众游街抗议,很容易闹大。

        在上城区就更加不可取了,稍微有点身份的嫌犯,警监司甚至连人都带不走审问。

        贝罗德警司是从下城区调上来的,所以副手对于长官有这种想法,表示理解。

        许朔表示遗憾。

        这时,副手看了看警署发过来的信息,转述道:“死亡时间出来了,凌晨一点十五分左右,两个人的死亡时间相距不超过五分钟。”

        基本上就是酒吧里前脚死了人,巷子里也后脚死了个人。

        但是酒吧死者喝酒的时间比较晚,死的却比他快。

        由此可以得出,巷子里的这个人喝酒前,毒药确实还没有彻底化开。

        “看来这也只是个替死鬼罢了。”

        许朔脱下刚刚触碰了死者的手套,有些索然无味的说道:“啧,回去吧,这件事交给雷少自己解决了。”

        “给雷少解决?”副手却是满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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