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房屋底下的东西不归我

    刘江打断他的话:

    “村长,这堆矿石算什么?房屋下面全是矿床,全是无价之宝。把房屋拆了,掏出所有的磷钇矿石,那才更值钱。”

    张兴惊讶地问:

    “什么?要拆掉我的新房子?”

    大青听了半天,也听出一点门道来了,她激动地说:

    “磷钇矿这么值钱,比黄金还贵重。我们还心疼这套房子干什么?房子是我们的,房屋下面的矿石也是我们的,谁也抢不了。我们拆掉房屋,挖出地下的矿物,还不发大财了?”

    杨老师见他们不懂政策,解释道:

    “你们误会了,搞错了。房屋是你们个人的,但是房屋底下的黄金也好,矿产也好,不是属于房屋主人的……”

    大青没有等他说完,紧张地问:

    “我i的房子刨出黄金挖出矿石不是我的?难道还要拿来跟全村人平分吗?”

    杨老师耐心地说:

    “你们先别急。国家有政策,地下的宝藏不属于个人,归国家所有。房子当然是你们的,但是,地下的矿石、古董、黄金归国家。如果谁擅自开采、买卖,那就构成了犯罪。公安机关就要抓人了。”

    大青听了,吃了一惊,她不解地问:

    “犯罪?我家房子的东西还不归我?我一点都不明白。”

    杨老师放缓语速地说道:

    “你们没有学习法律知识,自然就不理解了。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土地实行国家公有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你们的房屋只有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时限一到就收归国家所有了……”

    “再说,你这间房屋的地下发现矿产,说明莲花村一带可能有磷钇矿脉,那不是你一家人的事。地质工作者经过勘探评估,认为有开采价值,国家就会来开采。到那时,这里就是磷钇矿稀土矿开采矿区,不但是你家,就连整个莲花村都得搬迁。”

    刘江惊讶地问:

    “整个村庄要搬迁?我们莲花村人祖祖辈辈住在这里,让我们搬到哪里去生活?我们的水坝,我们的实验稻田,我们的发电机房……所有这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