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起!

还有更离谱的,不知是真事还是编的,竟有个汉子,曾在一处村子养伤,结果在村里勾搭了好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儿,夜夜笙歌,等到养好了伤回去,竟是养了许久的腰肾。

说着说着一帮人又开始酸不拉几的说上几个领头的人。

那些长老们除了有好色的,将祖地里唯有的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弄回去做了禁脔,被人触碰不得之外。

那些年纪大了的,长得不怎么好看的,却全都被几个领头的人给霸占了。

说好了那些人是给大家伙泄火用的,结果到最后大家伙谁也没能吃上一口,竟叫别人啃完了。

不就是比他们地位高那么一点点吗?

凭什么这么欺负人?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说实在的,小程虽说总往楼里跑,可却着实不是什么风流的性子。

他去楼里,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去见子桑。

这些年除了子桑之外,他再没看过别的姑娘一眼。

所以对于这些汉子们下流粗俗的言语,着实不怎么感冒。

难道他堂堂小公爷,去盯着那些人,就是为了听他们那些香艳往事的吗?

小程越是想,便越是觉得委屈,觉得自己去盯着那些粗鄙的倭人,着实太过大材小用了些,因此眼神便开始有些可怜巴巴起来。

瞅他这模样,秦朗挑了挑眉,有些好笑,却也知晓这家伙耐不住性子,想了想也觉得没多大问题,便要点头答应。

哪知一旁的李崇义瞅着秦朗神色松动了,便也忍不住上前两步,道:“我也要与你们一起。”

“昨日我注意过了,他们采药多数采的都是我记下的那些,其中除了那些疗伤治病的药材之外,便是那些不知道名字,不知道药效的。”

“所以我觉得,也没必要再盯着那些采药人了。”

“而那女子出现的突然,又十分重要,咱们一共就三个人,还是一起去的好,免得有什么事情需要分开盯着,结果人手不够用。”

秦朗瞅了瞅李崇义,又看了看小程,无奈的叹了一声:“行,那今日我们兄弟就一起吧。”

他也知晓,盯人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再加上物部氏的这些人,生活是在太规律了,便更无趣了几分。

这两个家伙无聊不愿意再继续盯下去,也在情理之中。

罢了,左右这些人都跑不了,不必急于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