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哪里有不平哪有我】

    戴蒙平时最喜欢去中国盆地的大四川中餐馆吃饭。这家餐馆的规模不大,却已经营业了23年,主打川菜,天天客满。

    戴蒙几乎是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食堂,尝过了所有特色菜。他总是预定同一个位置,角落里的二人桌,很多人都认识他。

    他吃完饭要结账走人,负责接待他的年轻女服务员好奇的问:“戴蒙,你还没有找工作吗?我看你好像每天都很闲的样子。”

    “我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完全不想工作,我觉得这样混日子挺好的。”戴蒙笑道,一副暴发户的嘴脸。

    他并没有说谎,花的可不就是遗产吗?还是他亲手把人送走的呢。

    他和女人聊天时,经常隐含的表达“别喜欢我,除了帅和有钱外,我一无是处”。偏偏这些女人就像听不懂似的找他要电话号码,完全不重视人的内在美。巧了,他也不重视,一心想找个大美女做女朋友。

    戴蒙起了谈恋爱的心思,因为他在哥谭市生活的十分安逸,出乎预料。

    他刚知道这里哥谭时,心情是忐忑的,准备好了迎接残酷的挑战。他预感黑帮分子会不断的找他麻烦,更担心**的警察会调查他的资金来源。

    结果他把一百万美刀放进了公寓的保险柜里,需要的时候拿一些出来花,根本没有“失主”或是警察找上门。

    他发觉自己高估了哥谭的危险性,他在钻石区的高级公寓过着奢华的生活,比在不用花钱的尤曼吉还要爽。如果现在让他回到穿越前的生活,那日子简直是没法过了,这是他最害怕的事,做过噩梦。

    其实过的好和戴蒙的形象有关,火种会对他的脸进行微调,让他在这个世界毫无违和感,种族歧视的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人们也不会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正,一个看上去完全不差钱的人,会是罪犯吗?

    其他华人可没这么幸运,要是哥谭那么好混,他们就不会都聚集在中国盆地报团取暖了。

    戴蒙穿越到哥谭一个月,钻石区没有任何重大案件发生。每天晚上都有富人开派对,还有很多人去夜店嗨皮。他渐渐看透了哥谭市的本质,一片歌舞升平的背后,是不断升级的社会矛盾——巨大的贫富差距!

    在电影里布鲁斯-韦恩总能遇到罪犯,是因为他喜欢大半夜不睡觉出去溜达,到其他社区行侠仗义。哥谭混乱的区域罪犯是真多,多到抓不完。

    戴蒙觉得蝙蝠侠和活佛济公有许多相似之处,可以配上这个BGM:“哪里有不平哪有我,哪里有不平哪有我。”

    这不是戴蒙瞎掰,这俩人相似的地方太多了。

    他们都是富二代出身,儿时生活富足,衣食无忧。

    他们的父母都一生乐善好施,最后却没有好报,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他们都因为别人的话一激动就离家出走,落魄到“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

    他们在修炼有成后,都成为了超级英雄,并且有着不shā • rén 的原则。

    济公的母亲姓名不详,可能叫玛莎……

    虽然这个系列的电影票房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但戴蒙觉得在三部曲里,布鲁斯这个超级英雄当的有点失败。电影很好的向观众们展现了人性,结局蝙蝠侠既像是拯救了哥谭,又像是没有拯救。

    布鲁斯让哥谭避免了被毁灭的命运。第一部忍者大师想用恐惧毒气毁灭这座城市被他阻止了,第三部贝恩和塔利亚-艾尔-古尔想把哥谭核平,也失败了。

    可直到布鲁斯隐退,哥谭市还是他22岁离开时那个鸟样。随便来个有能力的坏人一煽动,城里就会涌现出无数的罪犯,人数众多如同军队。城市没有毁灭却混乱依旧,只等下个领头闹事的大佬出现。

    哥谭曾经是美国极为重要的重工业城市,商业枢纽,经济中心,然而随着新时代的降临,重工业开始衰弱。哥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底层的哥谭市民难以依靠正常的工作获取足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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