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要比无情苦

    退了几步后,她转身就往书房外面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

    明枫是个狠人,他说要在她手背上刻一朵花,还真做得出来。

    就算逃不出去,也要垂死挣扎,不能坐以待毙。

    明枫连拦她都懒得拦。

    没有他的允许,童熙是走不出明家大宅的。

    等陈叔带着四名保镖,用托盘捧着几把锋利的小刀进来时,只看到自家家主在场,不见了童熙,陈叔暗暗松了口气。

    还好,童小姐逃了。

    “家主,刀拿来了。”

    陈叔尽职尽责地说道。

    明枫示意他把刀拿过来。

    陈叔上前。

    明枫从托盘上拿起了一把锋利的小刀,刀锋在灯光下寒光闪闪。

    “去把她找出来。”

    “家主,手背上血管多,容易出事。”

    陈叔小心翼翼地提醒自家家主,“万一,童小姐因为失血过多而亡,慕二小姐肯定会恨死家主的。”

    “若晴现在都恨死我,我受了伤这么多天,她不来看我,连通电话都没有,我们好歹有个共同的女儿,她对我就是这么狠心,对战博却好得让我嫉妒恨!”

    明枫的话里满是不甘及痛楚。

    多情,自古要比无情苦。

    他不多情,可他偏偏在乎了一个不爱他的女人。

    所以,他注定要承受多情之苦。

    陈叔在心里腹诽家主都是被慕二小姐打伤的,慕二小姐怎么会来探视家主?

    说不定慕二小姐还后悔没有把家主打得躺在床上动不了呢。

    “去,把童熙给我找出来,手背不行,她身上那么多地方,总有适合下刀的。”

    陈叔“……童小姐还是个未婚的大姑娘,也没有男朋友,家主要是扒了童小姐的衣服,把童小姐看光光,家主就得……”

    明枫脸一黑。

    “你以为我在她身上刻朵花吗?她没手臂呀?没有腿呀,我在她小腿上刻总行了吧?”

    “家主,我觉得还是刻在身上漂亮一点。”

    明枫瞪着陈叔。

    好半晌,他怒道“滚!”

    陈叔赶紧把托盘一放,带领着几名保镖,溜出了书房。

    几名保镖从头到尾都不敢说一句话,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

    出了书房,看着陈叔把书房门关上了,几名保镖才深呼吸。

    “陈叔,我们真要去把童小姐找出来让家主扒光她的衣服,在她身上刻朵花吗?”

    陈叔一瞪眼,“你想出人命呀?家主对童小姐是整治为乐,并非想伤害她,吓唬为主的。”

    “不过,还是要去找一找的,做做样子,等家主消了气,就可以送童小姐出去了。”

    陈叔对自家家主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

    “汪汪——”

    “救命啊——”

    一阵阵的狗吠声夹着童熙的惊叫声传来。

    陈叔脸色一变。

    “糟了,童小姐误闯狼狗的地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