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2 一见钟情(十二)

    林想知道自己比一般孩子讨人喜欢大概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

    从小他就长得粉雕玉琢的,那个时候性格还很好,不像现在对人这么冷漠,别家小孩子哭,就他一个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在一堆痛哭流涕小屁孩中笑得开心的本领,不让大人操心,所以幼儿园老师特别喜欢他,不管平常是分玩具还是分水果,一定会给他留最好最大的。

    不仅是大人,同龄小朋友也很喜欢他,女生一穿上漂亮小裙子或者扎了羊角辫,就爱往他跟前凑,男生也不嘲笑他看上去秀气,总是主动要和他交朋友。

    那个时候林想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早就注定了的不公平,长得好看就是其中一种。

    后来他大病一场,在家整整歇了一年,每天趴在窗口张望着别家小朋友背着书包上一年级,自己只能不停地问奶奶,什么时候才能和他们一起去上学啊?

    不过晚一年上学也没什么坏处,林想不仅自小长得漂亮,连脑袋都像被上帝独独摸过,聪明的很,加上年数又大了一岁,学什么知识都飞快。

    一直到六年级在奶奶家的小镇上上完小学,林想才被自己素未谋面过的“妈妈”接到了城里。

    他妈跟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呢?

    你就是林想?行了,不说废话了,你爸出车祸没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听上去就是个对他没多大感情的妈。

    实际情况确实也就是这样。

    他妈对他,衣食住行靠的是塞钱,其他用钱解决不了的,靠的是放养。

    而他妈塞给他的钱,一半靠的是看见他放学回来了顺手从麻将桌上抽的,另一半是从另一个男人每个月三号定时打来的存款里取的。

    林想那时候上了初中,少年心思本就细腻易触,他花了一个学期的时间才终于明白他妈为什么这么不喜欢他。

    林想他爸没什么能耐,放在他妈妈嘴里就是“除了长得好看屁用没有”,但是男人嘛,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反倒成为别人背后编排的一大乐趣所在。

    他爸还在世的时候,是个小酒店里后厨颠勺的师傅,没多大本事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钱,大部分还得给他妈这个败家娘们拿去挥霍。从他妈没少抱怨他那“死的早的爸”断断续续听来的,好像是他妈很后悔年轻的时候被他爸一副好皮囊勾了魂,从此过上了贫贱夫妻的生活。

    虽然并不多富裕,但是真正过起日子来,两个人感情还总归不错,尤其是林想爸爸天天起早贪黑想着赚钱,能够早点把一出生就扔在了老家的林想接来大城市看看。

    没想到就这么白天夜里打三份工,林想爸爸疲劳过度,开夜车送货的时候不小心出了事故,人没了。

    这么看来也只能叹一句天道无常,结束林爸爸草草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