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

    别管马大师采用什么手段确实积累了一些,确实是出人意料,但是人家的目的达到了,所以答应人家的这3,000万还是要给的,这就是公司的运营成本的一部分。

    不同的是这是隐形的运营成本,只要是能够解决问题,3,000万对我们来说并不是特别大的数字。尤其是说这个公司现在也不是你老子一个人的,反正的成本也是由股东们一起平摊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需要给马大师3,000万,那也是经过董事会那边同意的,不然的话你以为你老子会随随便便的给人家3,000万吗?

    大家也是被搞得搞得搞得搞得搞得搞得搞得搞得搞得搞不懂,这3,000万又不是你老子一个人拿的,是走公司的账的,是公对公可以直接的从账户上查出来的。

    运营成本是每个公司都必须的,我们公司也是一样,所以这3,000万根本不是我们自己家的钱,就是公司的钱花公司,钱为公司的人办事情,你心疼个什么呀。

    这就是运营公司的一种技巧,但凡是像我们公司这种股份制的公司,无声无息地拿公司的钱办自己的事情,这才是一个董事长应该做的。

    不要傻乎乎的,什么事情都冲在前面,有什么事情先找一个抗雷的。

    这次事情中马老师就是我们公司请来扛雷的,人家可是赌上了自己的名誉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给人家3,000万这个肯定是少不了的,不给的话那这些钱也落不到我们爷俩自己的腰包,对不对?

    如果给钱的话还可以拉拢一下马大师,马大师在娱乐圈,在武术圈子里面那都是赫赫有名的,多拉拢一个人不香吗?

    所以3,000万这个真的是不算多我相信马老师这个人如此的手段是非常适合混娱乐圈的。

    只要他愿意混娱乐圈,那绝对能够在娱乐圈里面混的风生水起以后,经过这次事情,马老师就是我们的好朋友了。

    人家徒子徒孙遍布整个娱乐圈的五行,所以以后我们合作的机会多的是。

    这个就是治理公司的一个小手段,以后呢,你小子且在后面跟着我好好的学一学吧,不要听风就是雨,遇到事情喳喳呼呼的没大没小,成大事者,一定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