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一件事的时候,就去证明它的可能

 “原理很简单,普通人在看到6个以上,嗯……不需要太多大约在7到10个左右,短时间内会移动的相同物体时,在没有参照物的情况下,仅凭肉眼便已经没办法准确分辨出个数。”

 的确,除了天赋外,一般没有接受过训练的人,在观察移动或者数量庞杂的目标时,很难能够单凭肉眼完成计数和锁定的工作。

 好比站在高楼前,如果不使用手指一一列数,就没办法能够数清楚楼层一样……贝尔摩德点点头,继续听了下去。

 “盒子是单方向开口,虽然当时命桉现场的周围,聚拢了一大群人围观,但每个人的视线是固定的。”

 叶更一嗓音和语气不变地说道:

 “接下来,只需要胆子足够大就可以了。”

 “胆大?”贝尔摩德疑惑。

 “没错,难点其实就在死者必须要找一个,能够坐在自己逆时针方向位置的人配合,并且最好让他在第一轮的时候第一个抽签。而一口这个概念是很模湖的,尤其是抽到酒的时候,大家都会把关注点放在米饭、馒头、糕点这类具有一定直观程度的食物上,至于红酒是一次喝一杯还是抿几口,在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谁会计较。”

 叶更一看了眼命桉现场那边的餐桌:

 “基于这个条件,死者和凶手提前藏好酒的木签和0的木牌,随后不管抽到的签是什么,都展示酒签和数字牌就好,而作为第四个抽签的死者,不管她第一轮抽到的食物是什么,都可以选择以最小的代价完成惩罚。”

 “2、3、6、1……原来如此……”

 贝尔摩德恍然:“死者第一轮抽到的木牌即便不是1,但她只需要告知众人手中的木牌就是1,并且大胆地拿出来展示,因为动态视力的关系,所以真正能够看到木牌的,反而是站在其他三人身后的围观者,但因为角度的关系他们也不能看得太清楚。”

 “嗯……”

 叶更一点点头,通俗易懂地举例说明道:

 “就像琴酒拿出一张拇指大小的卡片,在距离伏特加几米的位置前晃一晃,告诉他上面的数字是1后直接放入口袋,不管上面是一百、一千,或者一万,伏特加也不可能为了这种事去掏琴酒的口袋二次确认。”

 Emmm……这个例子……

 贝尔摩德迟疑了片刻……似乎很合理,完全没办法反驳。

 “如此,成功在第一轮中没有吃太多食物的两个人,在第二轮的游戏中,抽签的位置会从原本的第一和第四,顺位变成第一和第二。”

 叶更一说道:

 “执行完了那一步后,因为木牌0和木签酒本来就在他们的手中,所以食物和顺序就已经不重要了,他们只需要将第一轮抽到的数字牌,按照大的放在木盒靠前的位置,小的放在木盒靠后的位置,就能让那个体型肥胖的人在第三轮结束的时候成功出局。”

 “为什么是他?”贝尔摩德疑惑。

 “因为他体型肥胖,在半径等长的圆桌前,无论身处哪个位置,都不方便触碰到数字小的木牌……”

 叶更一回忆道:

 “之前在包间里,看到那个警官明明可以起身,绕过那盏碍事的吊灯递给我们笔录,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后我就想到了……”

 叶更一轻‘呵’了声:

 “这也算是人类的一种固有惰xìng • ba ,好比当你坐在一个地方的时候,如果可以勉强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很少有人会站起来去绕过那些障碍一样,而那个肥胖的泥参会元老更是如此,众目睽睽之下,他是不可能不顾身份趴在桌子上去拿木盒里偏里面的号码牌……他不第一个出局,谁第一个出局呢?”

 “游戏作弊的方法我知道了,那他又是怎么把毒下到死者杯子里面的呢?”贝尔摩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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