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心勃勃的萨克森公爵

 河口的荒地青草摇曳,此刻大量的简易棚屋已经建好。

 千名战士在此等候,各贵族凑在一起终日吃烤鱼喝麦酒,连续的等待令人心烦意乱,而今,一切的烦躁荡然无存。

 ……

 舰队就在河口。

 胖子红狐眯着眼,他看清了最近的村庄,更看清了本该空荡荡的河口荒滩多了大量帐篷。

 “哥,那是什么人?”

 “他们?依我看,那些家伙很好落实了我的决意。哈哈,都是勇士!”

 “要跟着我们去打仗?比预想的更多。”

 “当然。哈哈,一千人……”蓝狐大笑一阵子,狠狠攥紧拳头:“只有神知道他们到底集结了多少人。抢劫的机会……我看这群家伙丝毫不愿错过。”

 蓝狐估计他们集结了更多的人,事实完全如此。

 舰队平安登陆,衣着整齐的罗斯军队已经登陆立即引起轰动。

 放眼望去到处是身穿素白长袍的战士,点缀的蓝色条纹和飘扬的旗帜更加强了这种统一性。

 反观集结完毕的约塔兰战士,大家各备衣服,各备甲胃,武器和船只皆是自备的。

 仅有少数人拥有锁子甲,哪怕是披着用野猪皮革所致硬皮甲也是少数。

 当贵族选拔勇士的时候,谁的力气大,谁善于奔跑,优秀者从军,至于甲胃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于是,简单的布衣皮衣下是纹着的狰狞条纹,个别人脸上也有刺青,很多人宁可在战斗中赤膊上阵。他们,就是最传统的维京人!喝下奇怪的蘑孤汤,变身狂战士。

 罗斯军行伍整齐看呆了几位贵族,当蓝狐带着自己的伙计们与他们召开军事会议,谁会露怯已不必怀疑。

 军队都组织好了吗?武器也准备好了吗?长船修善完毕了吗?

 他们皆点头称是。

 “那么,你们各方都带了多少人?”

 现在,是五位贵族的表演。

 “折骨”戈姆,以伯爵身份出兵五百。

 “结巴”哥松德男爵,出兵二百。

 “大脚”巴达尔、“断牙”塞德里克、“弓手”埃里克,三位男爵做过商议,出兵便要讲究个公平,也要考虑各方的年轻人对发大财的渴望,遂商议后各出兵三百。

 哥松德是戈姆的传统老伙计,此七百人可组成维纳恩斯塔德伯国军。

 巴达尔、塞德里克、埃里克,在法理上是蓝狐的封臣,九百人当为蓝狐直接指挥。

 如果,蓝狐只调动自己哥德堡伯国的军队,仅带走九百人足矣。

 考虑到这种抢掠发财的好事让北边的家伙们错过,日后少不了一番纷争,维纳恩斯塔德伯国,这番便以同盟军的身份加入。

 那么,谁是老大?

 蓝狐毫不犹豫亮出了留里克给予他的亲笔文书,他面对着众贵族高调直言:“此次远征法兰克是罗斯王给予我的任务,若行动出现茬子我将负全责。所以你们各方意欲参与行动,必须听从我的指挥。如果是因为你们的原因出了问题,我自会向罗斯王汇报。”

 他主要便是针对理论上身份等级相当的戈姆。

 “你当如何?戈姆兄弟?”

 “我?蓝狐兄弟,你见多识广。兄弟我年纪也大了些,我手下的年轻人需要你这样高明的勇士。一句话,我跟着你。”

 戈姆答得干脆,各贵族的表态一样干脆。

 如此干脆,不如就在河畔宰掉几只羊,大家共饮羊血对神发誓,再将剩下的羊血献祭约塔河的河神。

 至于信仰,至于是否亵渎了天主,蓝狐并不在乎,哪怕祭祀之际他的脖子上依旧挂着纯银的十字架。

 一千名约塔兰战士,从来只是蓝狐需求兵力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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