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骑兵在奥斯塔拉公国

 所谓奥丁已经被确立为创世神,诸神为之拱卫等等。很多方面已经在借鉴一些福音书找寻创作灵感,当它《罗斯萨迦》完成刊印出版,还需要留里克本人最后审查。

 留里克决议加入更多的内容,去创造一个逻辑和谐的宇宙观,规定通用的道德观、价值观等。因为罗斯是多民族混居的王国,维京人势力武德充沛,其中的老罗斯一系实力很强,然斯拉夫人有着铺天盖地的人口数量。

 “今年《罗斯萨迦》必须完成稿件,不晚于明年结束必须刊印出版。”留里克如此暗自下定决心。

 战士们开始登船,留里克自己惜别所爱的人,与将士们一道踏上回家之路。

 当然,菲斯克的骑兵已经一骑绝尘。他们是骑兵,在好生休整一番后先行沿着河道离去。

 骑兵的马鞍几乎都安插一根木杆,杆子悬挂一面旗帜。他们穿着一致,绒帽清一色插着大量染成蓝色的羽毛。

 骑兵队是信使,会以最快速度抵达拉多家镇,继而冲到诺夫哥罗德宣告王师归来。

 春风得意马蹄疾的他们正在狂飙突进!

 拉多加镇捕鱼的人们最先遇到报喜的骑兵们,菲斯克无意在此地逗留,撂下一句“王师凯旋”就率部冲到沃尔霍夫河,继而沿着河畔的平地一路向南。

 此乃最后的旅途,这条路兄弟们曾经觉得比较遥远,远征法兰克一役他们经历了真正的长途奔袭,此番在老家的地盘狂奔有如春游。

 他们在中途宿营一夜,兄弟们围在篝火边吃着干粮情不自禁探讨起回家后的事情。

 骑兵队的所有人都在战争中发了大财,队长菲斯克更不一般,他不禁拥有了大量金钱还带上新妻阿斯特丽德。

 队伍里有新、老罗斯人的儿子,有斯拉夫土生贵族的儿子,乃至那十名佩切涅格骑奴。彼此族裔虽不同,经由这场战争所有人终于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彼此已然相当于亲兄弟。

 一些优秀的青年才俊一战成名,无疑菲斯克作为出身老罗斯的精英立下大战功,名不见经传的老罗斯人布罗迪因亲身俘虏了东法兰克王,立刻跻身到贵族之列。

 因为让一介小兵俘虏东法兰克王,对于东王路德维希实在是耻辱。布罗迪立即暂得一个“战争酋长”的头衔,大抵接近于“伯爵”的概念,使得路德维希不至于太惭愧。

 无疑这位布罗迪是极为骄傲的,他的功绩无人质疑,至于大王事后建立第二骑兵队令其做队长,此事更无人反对。

 曾被称之为软弱富少爷的斯拉夫土贵族的儿子,现在何人再敢质疑自己不够男人?在铁与血中他们经历了真正的成人礼,这样的斯拉夫族裔骑兵战士本身就是贵族,由此功勋,日后继承其父亲博雅尔的爵位顺利继承对自己所在农庄的控制权。

 罗斯王国有着自己的封建等级体系,它并没有法兰克那般严格。

 最高权势者为国王,第二等是王公。罗斯国王的最主要头衔就是罗斯公爵,如今王国境内除却罗斯公爵和奥斯塔拉公爵外,就是瑞典梅拉伦湖区的那一票公爵。除了罗斯公爵有着强有力的权势,其他的公爵终究只是有着很高的身份地位,有限的实力与之并不相称。

 第三等就是主要定居点的总督。总督理论上无法世袭,然当前的局面是各地的第二代总督就是前任的儿子,为留里克本人确定。

 第四等是伯爵或曰战争酋长,与第三等本不分伯仲,他们掌控着一片非国王直控区的王国领地,实为为王室镇守。

 第五等就是博雅尔或曰比约恩,以为“侍从”“守护者”,它相当于男爵,拥有自己固有的一片封地。

 骑兵队没有一人是孬种,他们每个人都被许诺了一个美好未来,所谓大家终将成为一地的世袭贵族,有固定的田产、扈从,待上了年纪后都有安稳的养老处,而自己的儿子全部优先编入常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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