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斯堡封新贵

    “是可以。可是,他们的女人太热情了,他们的男人也是忠犬。我还没有蠢到对仆从者下手。”阿里克说话伴随着尬笑,耶夫洛就猜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深知事情原委的泰拉维斯索性不参与两人的闲聊,他抬起头,顺着人群突然兴起的骚动处看去,看到了留里克本人大驾光临。

    “是公爵,他来了!”

    留里克来了,年轻的公爵撸起袖子的双手满是尘土,他的脑门尽是汗水,身上的衣物还夹杂着不少麦芒和麸皮。

    尊贵的公爵亲自参与秋收,被征服的、定居于新罗斯堡的斯拉夫人自然觉得这是亲民,不少本是罗斯部族底层的民众也觉得留里克最在乎大家,但还是有不少人认为高贵的公爵不该从事这些低贱的工作,高贵者必须养尊处优。

    的确,周天子也必须按照礼乐制度办事,即便有些举动可谓亲民、可谓体恤下级贵族,但天子有不可亵渎的荣耀,做了这些事便是对荣耀的自我否定。

    留里克并不想自绝于民众,此公国草创之际筚路蓝缕百废待兴,即便是作秀,也得在民众面前好好秀一把。

    留里克的确是在作秀,实则也有打发无聊的原因。

    他高举着木制链枷夯打堆在一起的燕麦杆,只有不停地夯打,才能将弯折麦穗里被稃皮包裹着的燕麦粒打出来,欧洲皮燕麦便是这种特点。想要吃到新麦,就得先掏力气打谷。

    初次见到罗斯人的最高首领,卡尔泰奈卡不敢相信首领竟是眼前的少年。

    阿里克与老弟相谈甚欢,先是简述自己征服维普斯人、强袭卡累利阿熊祭坛之事。这些事情都有大的说道,眼前的灰白头发的老太太立即引得留里克的注意。

    码头的确不是议事之地。

    留里克很诧异,老哥这会居然心软了,心软也好,这样罗斯就多了一个仆从的部族,对公国的美好没有有帮助。

    卡尔泰奈卡被许可进入新罗斯堡的围墙里,她左顾右看,见得大量的木质房屋,还有这平整的道路,以及一片特别宽敞的凭证土地!

    丰收广场并不大,其实也不小。

    留里克划定了一块近乎于标准足球场大小的区域,它当铺设石头地板乃至铺设一层水泥,使之变得极端的平整。

    现实条件是他不能几年内完整这一壮举,不过整个场地被夯打一番,松软的土地被夯得坚硬,成为全所未有优良的打谷场。

    这就是丰收广场,数以千计的人在此处打谷,未来新罗斯堡的燕麦都会陆续在此完成脱粒乃至晾晒。

    卡尔泰奈卡知道麦子,在坐船之际她就看到了河畔附近有着成片的农田。可惜维普斯人没有种田的本事,只能靠着养鹿、打猎、捕鱼过活。

    她就是字面意思的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座北欧雄城持续崛起,城市现有的规模深深震撼一位森林部落的女酋长。

    她已经做出自己的判断:罗斯人远胜于卡累利阿人。

    一幢巨大的木屋横亘眼前,据说这就是罗斯人讨论大事的地方?

    卡累利阿人也有类似的建筑,显然论规模大小、房屋结构,罗斯人更胜一筹。

    新罗斯堡的公爵宫殿、罗斯杜马修建得过于敦厚了,不过这样也好,站在敦厚庞大的建筑下,个体的人都会感觉到自身的渺小,自然有了敬畏感。

    留里克实在还想修建更高大的建筑,不仅是自己的宫殿和议会庭作用的罗斯杜马。随着新罗斯堡的持续发展,这里的航运业务会变得越来越发达,那就需要特别高大的塔头,不仅要做了望台,更要架起油锅在夜间点燃充当灯塔。

    城建仍要做,丰收广场要铺设水泥地,木制的城墙好让位于坚固的石头,这仍是未来的工作。

    维普斯人是什么人?

    留里克擦干净脸又洗了头,换了一身衣服,以珠宝、金饰、高贵皮裘于一身的姿态,会见归来的堂兄,以及这个维普斯女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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