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持续不靠谱的摇滚乐手

    伴随着经典的前奏响起,全场都欢呼了起来,这首歌没有几个英国人不会唱。

    “妈妈,我刚杀了人。

    把枪对准他脑袋,

    扣动扳机,人死灯灭......”

    虽然歌词有点硬,但音乐很动听。

    摇滚乐在英国与米国的黑人嘻哈说唱在某种程度上有相似的程度,大家用音乐描写生活,表达内心的反叛、矛盾和希望,也有人玩摇滚是为了假文艺。

    总之,英国的摇滚土壤丰富,像是皇后乐队这种有音乐天赋又接地气的乐队,他们的歌就很容易引起目标人群的共鸣。

    比如贝克汉姆就很喜欢这首歌,也许歌里描绘出的场景在其他人看来是天方夜谭,但是在他看来却贴近生活。

    这样的故事在东区的贫民窟里时常发生着,对于某些人来说像是奇闻,对于他来说只能算是见闻。

    大不列颠有这么多人喜欢皇后乐队,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人们的生活环境。

    英国本来就是一个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这是一个光是从姓氏就能判断出阶级的社会。

    如果有一个人告诉你他姓斯文顿,那基本上可以判断他的英国历史成绩一定很好,因为英国的历史就是他家的历史。

    如果他写的东西和标准答案不一样,批卷老师恐怕要掂量着给分,因为他的答案很可能要比教科书还精准。

    而像贝克汉姆一样的家庭才是社会的根系,这首歌他跟着音乐哼唱过不下一千遍,哪怕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还是凭借本能唱了出来。

    皇后乐队的其他成员不停为他垫声,球迷们也在大合唱,他很快度过了初期的紧张。

    球迷们热情高涨,贝克汉姆也尝试着和大家握手,结果第一次尝试就差一点被一个瘦弱的女孩拉下看台,吓得他只能改为击掌。

    一直到音乐结束他还心有余悸地看了那个女生一眼,简直怪力少女。

    随后加里.内维尔也来了一首,有贝克汉姆掀起的热度,他的反响也不错。

    这时罗杰斯接过话筒连唱三首,然后把话筒交给了酷玩乐队。

    酷玩乐队目前还没有出过专辑,后世那些耳熟能详的歌还没有问世,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唱了乐队发行的第一个ep里的歌,一首歌唱完,台下的歌迷们表情逐渐理智,搞得克里斯.马丁有点慌。

    他们发行的前三首歌反响一般,要是再场一首恐怕要砸场子。

    几个人商量了一番,提前放出来一首新专辑的歌。

    虽然新专辑要等到明年才发行,但再不拿出来恐怕有点镇不住场子。

    拿定主意,他冲着观众们说道:“第二首歌,《yellow》!”

    这首歌唱下来,一下子刷新了众人对他们的认识。

    两首歌唱完,酷玩在欢呼声中退场。

    随后在《we  are  the  champions》的歌声中,弗格森代表球队表达谢意,而舒梅切尔和希勒含泪与球迷告别。

    一个伟大的赛季就这样划上了句号。

    贝克汉姆休息不了几天就要进剧组,他为了达成当老板的梦想,就连假期也得出门恰烂钱。

    人就是如此,永远得不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