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这一身充满金钱气息的装备, 金富贵穿在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很闪耀了,拿在手里仔细研究会发现,还可以更加闪耀。

  金线勾勒的图案十分精致, 栩栩如生,绣娘估计要费不少功夫, 能够以金线刺绣出如此精美的图案, 绣娘的专业水准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绣满了各种复杂的图案, 却不会眼花缭乱, 复杂而和谐, 重量比想象中轻许多,点缀的宝石晶莹剔透, 成色非常好,仔细看会发现还微微透着淡淡的柔光,是灵石,而且是极品灵石。宝石发冠也是以黄金和灵石打造的, 做工精巧复杂,一点都不笨重, 重量同样比想象中轻很多, 这么一个发冠戴在头上郑重端庄,美丽大气, 却不会压的脑袋疼。十个戒指就更不用说了, 也是黄金与灵石打造,打磨的蹭亮蹭亮, 相比起衣衫和发冠, 戒指的工艺就相对简单多了,但更加简单粗暴,大块的灵石镶嵌在戒指上, 每个角度都展现出了财大气粗。

  该说幸好金富贵没有戴大金项链,跟锁链一样粗,然后镶嵌很多灵石的那种,不然会更加闪瞎别人的眼睛。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凌端叶愿意真心实意的称赞一声金富贵的审美,并默默给他打上一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标签。

  这要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谁会穿成这样到处乱走,不怕被打劫吗,简直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肥羊。

  “魔道地盘的治安或许比我想象的要好,能让金富贵穿成这样大摇大摆的上街。”凌端叶忍不住吐槽。

  “他似乎也是修士。”洛星痕指出关键的一点。

  这才是最关键的,金富贵并非寻常的有钱人,是个有实力傍身的有钱人,或许这才是他穿成这样大摇大摆上街还不怕被打劫的底气之一。

  还可能是这边的名人,名气很大,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那种。

  “听名字越是充满了金钱的味道啊。”凌端叶不禁感叹。她还想过给梦魇老祖取名叫王富贵的,没想到今天就遇到了一个金富贵,这要是两人撞上了,就像撞衫一样,谁丑谁尴尬,名字都是富贵,那自然是谁穷谁尴尬。

  梦魇虽然也有积蓄,但论财大气粗,肯定是金富贵啊,只差在脸上直接写“有钱”两个字了。

  金富贵出去被人认出来后,果然骚动的搜贼大队渐渐平息了,大家纷纷回家睡觉。

  凌端叶和洛星痕不用继续躲在阴暗的小角落里以躲避搜查,可以大大方方的出来了,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那都是金少爷寻乐子干的,并且热情亲切的对金少爷心血来潮找刺激的行为表达了鼓励,和善的不能够更加和善。

  那句话是什么来着,只要你够强大,世界都将变得温柔,金钱显然也有这个力量,让大家给金少爷让路,说话也好听。

  金富贵不想上明日新闻头条,这下是上定了,毕竟他本人亲自出来实锤了嘛。

  成功祸水东引的两人会心一笑,不但不心虚,还觉得美滋滋。

  被猪圈熏的头昏眼花,又被当成偷猪贼撵来撵去,凌端叶的兴致已经完全没有了,“虽然没能把养猪户的猪猪都看一遍,但就目前看到的情况似乎都差不多。”她深深叹气,“猪圈卫生都做的不好,臭气熏天,我已经不想再看了。”

  洛星痕立马精神一振,可不是吗,猪圈的气味实在太可怕了,捏着鼻子都仿佛能够感觉到那股臭味,简直无孔不入,更可怕的是猪圈里飞来飞去的苍蝇,一会儿落在猪猪身上,一会儿落在沾满了屎尿的干草上,飞来飞去的,就怕会飞出来落自己身上。

  “我们还是放弃吧,别看了。”凌端叶痛苦的说。

  这种被人撵来撵去当成偷猪贼的经历,实在不想再经历了,幸好来了个傻兮兮的金富贵,不然真要被抓住了简直是社死现场。不,已经社死了一次,金富贵不但好奇的围观看直播,还舞到两人面前,一脸天真的问为什么要钻猪圈里偷猪。

  真是艹了啊,想起来就感觉天灵盖要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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