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打针

 她知道只有她走了,员工们才会放开了吃喝玩乐。

 这是一个合格的老板该有的素养。

 安琪拿着书回到办公室,让助理泡了杯茶,她不爱喝咖啡,反而喜欢喝茶,当年跟着老爸工作室养成的习惯。

 “我是华生,1878年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之后,被派去内黎进修,学习了一些成为军医所需要的课程......”

 这是一本以第一人称开始的书。

 而且这个华生不是主角。

 主角应该叫福尔摩斯,不然也不会叫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她很少看第一人称的书,有时候觉得第一人称很奇怪。

 但是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却没有这种感觉。

 爱芒书中有的地名她知道,但是有的地名不知道。

 不过爱芒的书一向如此,真真假假的地名混在一起,既有代入感,又不会太有指向性。

 这种写作手法在侦探小说里很常见,但是能运用得好的却寥寥无几。

 而爱芒确实可以将其用到极致。

 安琪原本对爱芒只局限于剧本这一块,觉得他写的动画电影都很好,后来又震惊他的其他电影剧本,竟然也可以写的那么好。

 但是书却没有很仔细的看过。

 后来还是吕青天天在她耳边推荐,安琪才买来看看。

 然后就开始喜欢上爱芒的小说了。

 最让她震惊的是,爱芒竟然就是林雨。

 当安琪知道这件事时,简直连话都说不出来。

 让她更加震惊的是,林雨竟然还是果果文化传媒的老板,这就有点过分了。

 一个人是怎么能做到全能的。

 都说多而不精。

 可能林雨就是那个特例吧。

 这次如果吕青提前说送大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安琪也想自己买的。

 她继续认真的读了起来。

 先从华生的视角去了解福尔摩斯。

 什么?

 在解剖室用棍子抽打尸体?

 安琪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微微张了张嘴。

 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这人不会是个疯子吧。

 安琪觉得这部小说的主角似乎跟以前爱芒创造的不一样。

 虽然有些古怪,但还挺想继续看下去的。

 福尔摩斯在看到华生第一眼时,就知道他去过阿富汗。

 一个人到底是怎么只是第一次见面,就不知道对方去过哪里呢?

 安琪突然发现,福尔摩斯有好多神秘有趣的地方。

 她也和华生一样,想要了解这个新认识的朋友。

 想要像拆礼物一样,一层一层的拆开他的神秘面纱。

 福尔摩斯终于在一天吃早餐时,对华生吐露了自己的职业。

 这个职业让他引以为傲,甚至职业的名称都是他原创的。

 侦探顾问。

 他骄傲的对华生介绍着自己的职业。

 “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

 福尔摩斯在介绍自己职业时也解释了为什么会在第一次碰面就说华生去过阿富汗。

 “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然他是个军医。他是刚才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来看,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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