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活着,就是一种罪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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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陆凡的威信,算是彻底达到了巅峰。

    这一刻,东路的百姓也总算是弄明白,究竟是谁,给了他们好日子,也究竟是谁,不想让他们安稳的活下去。

    这,更让他们坚定了信念,唯有紧紧跟随参将大人的步伐,才能活着,才能像个人样的活着!

    只是此刻的陆凡,则是转动目光,在麾下几名亲信身上不断逡巡。

    意思很明显,这老头儿,该不会是你们几人弄出来的托吧?

    沈炼等人此刻也有些茫然,回想对望了一眼,一个个微微摇了摇头。

    那老头,还真不是他们所安排的托。

    对此,陆凡也不再追究,是不是托已经不重要了,他想要借着此次兵乱彻底树立威严的目的,已经完全达到了。

    升米恩,斗米仇!

    只有恩,没有威,时间久了,人心,是会变的!

    毕竟,人的贪婪欲望,是没有止境的!

    唯有恩威并施,方是王道!

    原本他的打算,是在大庭广众下处决数十名乱军,然后通过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表达一下只要有他陆凡在,东路便乱不起来,百姓可安居乐业的理念。

    但如今看来,倒是无需那么麻烦了。

    弄清楚了自己和地方士绅官员们不可调和的矛盾后,东路的百姓们,想要保住来之不易的土地,想要过上吃饱穿暖的好日子,自然会不遗余力的站在参将府一边!

    威望刷足了,接下来,自然是行刑了。

    一声令下,包括一名千总两名把总在内的乱军,尽数被斩杀,挺尸荒野中。

    大明一朝,对于军官,其实是相当优待的。

    武官三品以上触犯律法,想要逮捕,需得奏请朝廷,有圣旨下达方可捉拿。

    四品以下的军官犯罪,上官将其逮捕问罪后,需要圣旨下达,才能定罪。

    而如同大同镇这种边镇重地,若有军人谋叛,被捕后需由都指挥,布政司,按察司三司会同审问,然后申报五军都督府奏闻知会。

    流程可谓是极为麻烦,一来二去,拖个一年半载都是常事。

    甚至这期间,若是罪官家里人花钱打点,找到在朝堂中的gāo • guān 说话,说不得还能翻案!

    但陆凡不同,作为锦衣卫指挥使,本身就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尤其是遇到这种乱军叛逆之事,更是完全可自行决断,就地斩杀!

    不得不说,锦衣卫这个身份,陆凡是越来越喜欢,越用越顺手,很多不方便做的事情,有了这个特权身份,反而变得易如反掌!

    这也是当初崇祯想要取消锦衣卫这个机构时,陆凡无论如何,都要保下这个部门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