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两百一十四章 狂欢

  话说她们是不是真的有些恶霸的嫌疑,否则怎么可能让李恩熙如此畏惧呢?

  要知道理论上李恩熙可是掌握着她们的生杀大权!

  别看她们现在人气高得吓人,但只要李恩熙肯拼命,让她们在整个合同期内没有任何曝光,那她们一样会陨落的。

  艺人尤其是爱豆,是一个需要高曝光度的职业。

  不是说每天都要出现在大众的面前,但至少每年要保证有那么几个高光时段,否则很容易被人遗忘的。

  至于说具体的方式嘛,常规些的例如发行歌曲、出演综艺等等。

  如果没有这类资源,那就只能动些歪心思了,像是故意炒作绯闻、碰瓷人气艺人之类的。

  无论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印象,总之要让大众知道有这么个人,这才是艺人的根基。

  不过一旦李恩熙做得如此决绝,那少女们也不是没有任何反击的手段。

  无法就是打官司嘛,合同无论签订的如此完善,但总能挑出那么一两条漏洞来。

  可能最终的宣判会以她们败诉为结局,但只要肯出钱,这种官司可以拖好几年的。

  而在这期间,她们就可以跳过公司的制约去工作了。

  只是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没有赢家,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艺人真的这么做的。

  “我们还是相信你的,不过以后要记得对我们好一点!”

  李顺圭看了看彼此,最终还是金泰妍在后面推了她一把,她这才被动的站了出来。

  这种话确实由她来说最为合适,谁让她除了艺人的身份外,还有公司那么多的股份。

  认真来说少女们都算是在给她李顺圭打工呢,她这做“老板”的关键时刻不站出来庇护下大伙?

  眼看着少女们主动释放出了善意,李恩熙怎么可能不牢牢握紧:“你们放心,只要公司有的资源,你们随便挑!”

  这承诺就很有份量了嘛,也就是允儿没在这里,否则早就跳起来去要资源了呢。

  毕竟公司里最让人眼馋的还是影视资源,她林允儿恨不得在每一部公司的作品里都做主角呢。

  不过尽管允儿不在,但想要向演员这条路上发展的又不止她一个,现场就有好几位呢。

  而且她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像是允儿上来就要女主角,一些有份量的配角也不是不能商量。

  “现在就跟我去挑剧本,要是还没有开拍计划的,我立刻打钱!”

  李恩熙说的很是坚决,但依旧过于夸张了。

  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对于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一项颇为重大的投资。

  一些中小公司说不定赔上一部作品就直接解散了,这都不是没有发生过的。

  哪怕她们这里的抗风险能力强一些,但也不可能是以这种玩笑的方式决定投资,李恩熙没有这种权利的。

  看似公司里最为任性的李梦龙,依旧要提交出完整的计划来,并且严格控制费用的上限。

  这点真的太让公司满意了,甚至可以列为导演最重要的几个优点之一,当然是从投资方的角度出发。

  具体到导演的头上,他们往往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舒服!

  或者说不遵守计划被他们视作能力的提前,毕竟这也算是大导演才有的特权!

  不过三观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观点是有问题的。

  至少徐贤就是如此认为呢,她颇为认可李梦龙的这一优点,而自己也在向这方面靠拢。

  只是真的做起来后发现有点难呀,因为作为导演的她总会对拍摄效果不满意。

  这点是无解的,就不会有导演对自己的每一个镜头都满意,所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导演们都会疯狂的重拍、补拍。

  也就是说理论上导演们可以花光数倍的投资,而这时就需要导演们去做出妥协了,同自己的内心寻求和解。

  李梦龙在这方面真的特别擅长,所以往往会给徐贤做些心理层面的辅导。

  目前来说效果还不算是特别明显,因为徐贤竟然试图用自己的钱去补贴拍摄,又是做导演的一大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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