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打呀打兔子野猪却下了山

    五月过后,白天仿佛是一棵芨芨草,嗖嗖地朝上疯长。

    这个季节最有个性,白天长夜里短。

    惹的那些深山里的农人们,耐不住寂寞的,纷纷做起了小生意,无法做生意的,便在田闸地头来回地溜达,照看自己的庄稼。

    地里的庄稼已经瞒住了老鸹,庄稼一长高,地里的野物儿渐渐的多了起来。

    野兔一点儿也不怕人,大白天就在村路上来回地溜达。

    马大庆有的是时间,他隔三差五地就请假,来照顾兰花花。

    近来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怀孕的缘故,兰花花见了马大庆心烦。

    马大庆个子矮,长的又丑,只是嘴皮子还算凑合,关键是不会过日子。

    他知道兰花花爱吃红烧猪蹄儿,就一个劲地给兰花花买。

    望着眼前的猪蹄儿,吃吧,这老贵了,这样下去,估计他的那点儿工资,早吃没了。

    不吃吧,买来了,自己又馋的慌。

    兰花花也不知为什么?发起火来,

    “就你这点破工资,三瓜裂枣的,还可着劲儿花,当心孩子出生了,变成了穷光蛋。”

    这点,马大庆完全理解,也许,怀孕的人都这样,不容易控制自己的脾气。

    “穷不了,我家还有汽水厂呢?”马大庆悻悻地说。

    “就那汽水厂,让你老爸经营的,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兰花花说。

    马大庆知道,娶来的老婆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吵架的。

    和老婆吵架的男人沒有tā • mā • de 出息。

    男人的出息就是好好挣钱,拼命挣钱。

    比如老婆说,“亲爱的,我闺蜜刚买了一条金项链。”

    你说,“哎呀呀,才买一条,走,我给你买三条,四条去。”

    在老婆眼里,这才有男人样。

    但马大庆的钱少,他无法反驳,只有沉默!

    难堪的沉默!

    “大不了我打野兔,给你换猪蹄儿。”马大庆想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说。

    马大庆每次来山里,见野兔多,就动了心思。

    马大庆说到做到,第二天,他不知从哪儿搞到了一只老土铳,扛着就上了山。

    半个晌午儿,马大庆土铳上就挂着一串野兔回到了篱笆院。

    兰花花数了数,一共六只。

    兰花花不吃这野物儿,嫌弃土腥味儿太重,更何况,那老土铳里的铁砂子,嵌进了兔肉里,找又找不净,烙牙。

    马大庆有他的打算,这野兔在山里不受人待见,到了一百多里外的天堂市,就成了山珍海味。

    他昨天就给他舅舅打了电话,舅舅叫大德子,在“大富豪”酒店里当大厨,这野兔送过去,准能卖个好价钱。

    城里人口味刁钻,就爱吃这一口儿。

    至于运输,马大庆更是有办法,只要一个多小时,就能送到天堂市。

    因为,一天有两趟大客车去天堂市,要经过三岔镇,早晨一趟,晚上一趟。

    这两辆大客车的司机,马大庆都熟,还有一个是他同学的表弟,叫雁拔毛,更妙的是,这大客车还经过“大富豪”的门口。

    马大庆和雁拔毛己经说好,每送一只野兔,车费五毛。

    野兔占不了多少地儿,朝后备厢里一塞,万事大吉。

    这是雁拔毛的额外收入,他求之不得。

    天时地利人和,如果马大庆不是有工作的话,他真想专业干这一行。

    马大庆把野兔装在编织袋里,搭在自行车上,匆匆忙忙的就下了山。

    他要赶上雁抜毛的那趟客车。

    马大庆一走,兰花花坐了一会儿,感觉无聊,她寻思着,要找点事儿做。

    这时,兰花花听到了山坡上一片嘈杂声,她知道,猎人们又在围捕野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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