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公面前耍大刀,哈莉跟前装死人

  结果戈登向小丑证明:别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但在最后,他力压两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连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亲眼见证爹妈被杀)后,都半疯不疯的,戈登却在经历“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后,依旧信念坚定。

  所以说,《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难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战。

  这也是我比较喜欢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过了蝙蝠侠为自己设定的“不杀原则”,但他没堕落。

  ......

  最后,再来说说《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侠。

  作为一部神作,蝙蝠侠这个主角也很立得住。

  小丑想向他证明自己的理念,蝙蝠侠也想向他证明:生活总是不乏希望与美好。

  他想拯救小丑。

  嗯,一个非常伟大的理想。

  他拯救小丑的过程就不说了,个人感觉没啥新意,无非就是“哪怕你犯了该千刀万剐的死罪,我也不杀你,我希望你能反省”。

  有趣的是小丑在赌输后的反应。

  他给蝙蝠侠讲了个笑话:大晚上,两个精神病爬上屋顶,准备逃出精神病院。

  两人都爬上天台,精神病A鼓起勇气,顺利跳到远处的屋顶,精神病B不敢跳。

  然后A说:勇敢点,跳过来我们就自由了,美好的生活在后面等着。

  B说:我不敢,到处都是黑暗。

  A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用手电筒为你引路,你顺着电灯的灯光走过来。

  B说:走在灯光上倒是没问题,可万一我走到一半,伱关了灯,我不得掉下去?

  其实小丑也明白蝙蝠侠想救自己的好意,但他看得更清楚,或者说更绝望。

  笑话中的A就是蝙蝠侠,B是小丑,两人都是疯子,是相互理解的“同伴”,蝙蝠侠说我会帮你,就像精神病A说用灯光为精神病B引路一样可笑。

  两人站在天台,周围一片黑暗,脚下是万丈深渊,稍微走错,就会失足落下,哪有什么美好未来,蝙蝠侠的确比他更勇敢,敢面对黑暗,敢跳出去,但之后呢?

  在无尽黑暗里,蝙蝠侠必须每一步都万分小心,才能避免“堕落”。

  他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证,可能走到一半就掉了下去,哪来的灯光指引后面的小丑?

  所以,小丑拒绝了蝙蝠侠的好意,选择继续留在精神病院。

  ......

  《致命玩笑》的剧情显然无法在这本中出现,蝙蝠侠曾经站在天台,但他遇到个“天使(恶魔?)”哈莉。

  哈莉送了他一对翅膀,直接飞过黑暗,迎来新生。

  戈登更是成为“地狱魔探”,能一拳捶爆大丑。

  我只是在这里介绍下大致剧情,以补充现在“大丑”的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