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狠的哥谭李世民

—《我要与超人约架》 第1020章 五角大楼的大黑手

    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近乎百分百,但它不是百分百,它的十次方为99%,也即是说,如果让蒙戈每天参加10次符合人权的活动,那么他每天有1%的几率逃脱。

    他越狱的期望值为一百天,  三个月出头。

    “这次蒙戈越狱,就是在外出放风的过程中......奇迹先生设计的牢房没用上,白矮星束缚装置被扯坏。”克拉克神色复杂道。

    哈莉笑道:“只要让他动起来,就等于给他机会,动的次数越多、幅度越大,他越狱的几率越大。

    ‘蒙戈状态熵’越大,  他出问题的几率越大。

    这个理论不仅对蒙戈适用,  用在所有超级罪犯都何时。”

    “如果不让蒙戈离开囚室,剥夺他放风的机会呢?”克拉克问。

    哈莉摇头道:“没用,《外星犯罪法案》是一套制度,也代表一种思想态度。

    它的本质是尊重生命。

    活人的人权价值千金,死人没一毛钱的人权。

    你活着时,它给你极大的权力,等你被杀,等你死掉,成为死人,你立马丢失所有权力,杀你的那个活人罪犯,却享有极大的权力。

    伱不让蒙戈离开囚室,是不是还要剥夺他吃饭、上厕所、活动手脚、保持健康的权力?

    如果剥夺他全部正常活动的权力,用链子将他捆在电椅上,敢动一下就电得他脑袋开花,电火花......

    那么他的状态始终保持一個,熵为零,的确能保证他逃不掉。

    但问题是,  这么做完全违背《外星犯罪法案》,  你们当初坚持这套法案的意义就没了。

    不如直接判他si刑,赐予他死亡,别折磨,反而显得更仁慈。”

    克拉克陷入沉思。

    露易丝若有所悟,这似乎是一套新理论。

    她来了兴趣,立即把脑袋伸到手机镜头前,问道:“你的意思是,《外星犯罪法案》只对普通人有用,对超凡者,无论是否是外星人,都没效果?为什么?”

    “你怎么定义‘超凡者’?”不等她回答,哈莉便自己说道:“超凡者肯定要有超凡之能——超越凡人理解、超越常识的能力。

    连普通人都能越狱,对超凡者而言,不是机会的机会,也能成为机会。

    关押他们的狱警都是普通人,你让普通人如何去想象超凡的手段?”

    “要怎么改变这一点?难道这是个无解难题?”露易丝凝眉道。

    哈莉不假思索地说:“解决方案非常简单,针对超能者重新立法即可。

    米国超级罪犯隔段时间就能重出江湖,根本原因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它是为普通人设立的,对超能者不适用。

    举个例子,在每个超级罪犯脑袋里装一枚足以把灵魂炸碎的炸弹,  离开监狱高墙范围,立即爆炸。

    即便不给囚犯安排手铐脚镣和特殊牢房,你看他们谁敢越狱。

    在脑袋安装炸弹的技术,对现在的地球而言非常简单。

    但这是违法行为。

    现如今的法律不仅保护民众生命和财产,它对人的权力更加注重。

    人权甚至高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

    因为法律的制定者是个人,是米国的社会精英,他们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意志被集体大众淹没、取代。”

    “你支持对超能者专门立法,设立保障社会集体权力、压制个人权力的法案?”克拉克问。

    “当然......不支持,我立法针对我自己,有毛病呀!”哈莉理所当然地说。

    “如果有谁敢在超级罪犯脑袋里安装炸弹,‘奎茵议员’铁定会国会上弹劾他。”她补充道。

    克拉克嘴角抽搐,“我还以为你很希望对超级罪犯设立si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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