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

    “谁?”博尔索竭力维持着镇定自若的姿态。

    温特斯略一点头。

    夏尔会意,扭身从腰带挂环解下一个口袋,从口袋里提出一样事物,抬手抛给博尔索。

    博尔索下意识接住,那事物入手冰凉,外面像是裹了一堆乱麻。他低头仔细辨认,借着黯淡的烛光,他看到了眼睛、鼻子和金色的头发……

    博尔索吓得跌坐在地,像是摸到烧红的烙铁,一把丢掉手里的东西——那公鸭嗓子甲士丢给他的分明是一颗头颅,脖颈断口处的刀劈斧斫痕迹还清晰可见。

    温特斯把烛台放到博尔索身旁,然后走向房间角落,将头颅捡了回来。

    “现在好像看不出瞳色了。”温特斯把头颅按进博尔索手中,让两人四目相对,认真地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长着一双绿眼睛。”

    温特斯后退几步,坐在四柱大床上,将佩剑放在膝头,声音寒彻骨髓:“来吧,告诉我,他是谁?不要撒谎,这里有人能分辨你说的真假。”

    ……

    老施米德和北城治安官带着所有能找到的帮手赶到埃斯特庄园的时候,温特斯正从大门走出来。

    埃斯特家族引以为豪的园林已成火海,站在围墙外都能感受到灼人的热浪。主建筑暂时没着火,但能否幸免于难还要看后半夜的风向。

    温特斯用手肘夹住佩剑,轻轻一拽,剑身的污血就被罩袍擦得干净。

    他收剑入鞘,又发现罩袍已经血迹斑斑,于是干脆脱掉罩袍并随手扔进火场,露出明晃晃的白甲来。

    在赶来的北城居民眼里,温特斯就像是从熊熊烈火中漫步而出,旁若无人地擦拭血剑。

    众人一时间被镇住,竟无人敢上前问话。

    温特斯也注意到围在庄园外面的北区居民,他戴着有覆面的头盔,只留一双眼睛在外边,暂时倒是不怕被人认出来。

    战斗早已结束。

    突袭埃斯特庄园的刺客同伏击温特斯的剑手一样,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关注,他们穿的都是亚麻、棉花缝制的软甲,用的也都是刀剑短铳一类可以藏在斗篷里的武器。

    面对顶盔掼甲、快马长刀的温特斯等人,外围留守的刺客根本无力阻挡。

    一轮枪响,硝烟还未散尽,战马已经冲到刺客面前。闪躲不及的刺客或被劈倒、或被踩踏,非死即伤。战马速度不减,透阵而去,其他刺客只能眼睁睁看着温特斯带人冲进庄园。

    等到温特斯带人攻入大宅,双方短兵相接,刺客更加不是对手。

    不能拉开间距,又没有重型火枪,只是温特斯和卡曼就一路势如破竹,杀得刺客节节败退。

    温特斯有心抓个俘虏审问,但是没能如愿。一是因为卡曼过于谨慎,所过之处一个活口也不留;二是刺客的手段也极为激烈,逃脱无望立即自戕、服毒,甚至自行处决失去行动能力的同伙。

    而且温特斯带的人太少,攻坚有余,围歼不足。刺客挡不住他的兵锋,刺客想逃他也拦不下。

    看着尘埃落地才赶来的北城民兵,温特斯不由得叹了口气。不过他已经学会不为已经不能改变的事情懊恼——最关键的那一步棋,永远是下一步棋。

    “诸位先生。”温特斯跨上长风,坐在马鞍上扫视众人:“旧城已经失控,奉伯尔尼上校的命令,从此刻起,你们全都听我的指挥。谁是治安官?向前一步!”

    沉默。

    沉默。

    沉默。

    北城治安官真切地感受到其他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自己身上,他硬着头皮迈出人群,摘掉帽子拿在手里:“呃……是我。”

    “敲响警钟。”温特斯坦然自若地发号施令:“召集所有能拿得动武器的男人——不管有没有公民权。会骑马的人单独挑出来,让他们带上马。这里不错,足够宽敞,还有光亮,就在这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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