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者

    路明非自己也不清楚这个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路明非两辈子最风光的时候就是在学生会当主席的时候,那时他穿着Burberry风衣和Corthay皮鞋,身边环绕着可以组成一个芭蕾舞团的漂亮女孩,还跟着名为伊莎贝尔的美女秘书,贴身照顾他的出行起居。

    学生会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都对路主席唯命是从,让他们过来给他捏肩,就绝对不会过来给他捏脚,得到路主席一个点头首肯,就能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一天都难以平息。

    可那个强大帅气的人真的是路明非吗?

    还是说,路明非只是凯撒毕业之后,学生会按照凯撒的风格打造出来的替代品。

    路主席的Burberry风衣和Corthay皮鞋让每一个人赞叹他的穿衣品味,但那只是因为凯撒自己喜欢这两个牌子,于是学生会给把这些牌子拿来包装路明非。

    当路主席拔出两把沙漠之鹰的时候,整个学院里,无论男女都会为他高声尖叫,但他的沙漠之鹰也是也是凯撒留下的标签,满满都是凯撒的痕迹。

    他身上个人风格最浓郁的还是那对小太刀,它们是故人相赠。

    那么,在舍去一切外物之后,路明非从学生会里究竟得到了什么,当光鲜亮丽的外壳褪去之后,路明非究竟会露出怎样的面目?

    或者说,路明非在卡塞尔学院三年的时光,经历了这么多的悲剧与遗憾,究竟让路明非学到了什么?又改变了什么?

    这一次,就让他证明吧!

    路明非起跃,耳边满是呼啸的高音,因为他的高速带起了疾风。

    这是世界在为他欢呼。

    路明非忽然松开了自己的刀。

    巨大的失力感来袭,原本横在凯撒前方的壁垒瞬间消失,他已经来不及收力,身体被发力惯性裹挟着前倾。

    狄克推多的前方就是路明非的身体。

    见鬼!

    怎么会有人在这样的比试中,丢弃自己的武器,路明非想要用肉体硬抗狄克推多的刀锋吗?!

    路明非的小太刀都被都狄克推多砍出了细密的豁口,除非路明非是钢筋铁骨,否则这一刀砍中,他绝对重伤!

    路明非根本没有躲避的打算,强行和凯撒贴身,只不过微微调整了身形,仍然被狄克推多割伤了手臂,鲜血从伤口中涌出,一瞬间就染红了他的上衣,他却完全没有顾忌这么多,借助着凯撒这一瞬间的破绽,直接近身抓住了凯撒握刀的手腕。

    “我学到的是——”

    “在该拼命的时候,就必须要把命给压上去啊!”

    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大脑都已经被放空,只剩下了沸腾翻涌的鲜血,一只手死命抓住了凯撒右手手腕,向后翻转。

    哐当一声。

    狄克推多也跌落在了地上!

    凯撒条件反射,另一只手一记重拳就击中了路明非的腹部,他不仅是刀术好手,徒手格斗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就算是近身缠斗也并不惧路明非。

    与此同时,路明非的肘击也击中了凯撒的肩膀,直接把凯撒打得向下跪倒。

    忍着腹部传来的剧痛,路明非紧接着就是一记猛烈的膝击击中凯撒的下颔。

    这是路明非早就想好的进攻!

    到了这时候,已经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技巧,完完全全的硬碰硬!无论是凯撒还是路明非都是靠着自己的抗打击能力在硬抗。

    “抱歉。”

    仿佛是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凯撒就像是一颗被风吹断的芦苇,慢慢的倒了下去。

    路明非跌跌撞撞的站立着,虽然看起来现在一片纸都能把他压倒,但他仍然站着。

    “有必要这样拼命吗……自由一日而已。”

    学生会这边有人喃喃自语。

    紧接着,实验楼中就爆发出排山倒海的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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