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入虎口

    老乞丐还在我身后叫我,但我权当没有听到,就这么一直一直往前走,最后消失在了老乞丐的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是每天混吃等死,我游荡在这个城市,过着乞丐的生活,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天最大的任务就是吃顿饱饭,但有些东西又和以前不一样了,那就是我的心,我心里总觉得缺了一块什么,很难充实满足,毕竟,短发女孩从我生命里深刻的走过,她还和我发生了关系,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都刻入了我的心底,即使我想忘记,也难以忘记。

    再者,我留给别人的印象也很深,短发女孩所读的那所大学,大多数人都知道了我这么一号人物,我最近即使没去那所大学,但就在这城市,也难免碰见那里的学生,有人认出了我,就会对我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甚至还有人会跑过来问我:“李芷柯玩起来爽不爽啊?”

    对于这种人,我只有避瘟神一样避开,逃得有多快就多快,只是,我能逃,短发女孩却不能逃,她在学校都被这个阴影缠身了。

    学校里的大多人,都已经知道短发女孩和我这个乞丐发生关系的事了,她的名声彻底扫地,这件事实在太劲爆太重口,因此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话题热度极其之高,有居高不下的趋势。有些大胆的人,还特意跑去问短发女孩,和乞丐发生关系是什么感觉,她怎么能够做得下去,哪里来的这一份勇气和毅力。

    短发女孩都快被这事整出抑郁症了,她走到哪里都觉得有异样的目光扫射而来,这就跟在她身上打了无数窟窿一样,让她很不爽,她基本连课都不敢上了,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缩起来。

    同样郁结难当的人,还有曹子越,他的丑事弄得全校皆知,自然很不悦,本来他和申宁宁好好谈着恋爱,或许他还不会太在意短发女孩的事,但那天的fēng • bō ,搞得他颜面尽失,他自己都没有玩过的女人,竟然被一个乞丐给干了,这口气他咽不下,即使他已经和短发女孩分手了,对于这事,他也是很不甘,他胸口始终堵着一股怨气,怎么都没法消散。

    一天,曹子越和几个狐朋狗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喝的正兴起时,他朋友又提起了这事,并且是丝毫不隐晦地对曹子越说道:“子越,你小子不行啊,追李芷柯追了那么半年,花费了那么多心血,却都没把她搞上床,最后还便宜了一个乞丐!”

    一提起这个,曹子越就跟被揪住了尾巴一样,十分狂躁,他大口喝了一杯酒,然后愤愤道:“那biǎo • zǐ 就是犯贱,和我在一起各种装纯,碰都不让我碰,非得说女人贞洁重要,我实在受不了,所以就和她的闺蜜搞在一起了,男人嘛,偷个腥不正常吗?结果这biǎo • zǐ ,就找个乞丐来报复我,太不要脸了!”

    他朋友笑笑道:“她这做法太极端了,真好奇,她怎么做的,找乞丐也找个模样好点的呀,那么丑那么脏的,她怎么能下的去手啊!”

    其他人听到这,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大家都在感慨:“便宜了那个乞丐了!”

    这些笑声,听在曹子越耳里,只会让他觉得刺耳,他认为这就是他的耻辱,是他人生的一个败笔,当初,他追短发女孩真的追得很辛苦,好不容易追到手,却一直尝不到腥,没想到自己惦念了那么久的白菜,却被我这个最下贱卑微的乞丐给拱了,这实在是让曹子越愤愤不平,尤其是听到其他人都把这事当笑料讲,他更受刺激。

    曹子越心里恨透了短发女孩,更对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乞丐心存怨恨,他都巴不得杀了我解心头之恨,就在他的狐朋狗友讥笑着讨论我的时候,他突然一拍桌子,大声道:“要是再让我看见那个臭乞丐,我绝对要打断他的腿!”

    一声怒喝,爆出了曹子越心中无限的憋屈,他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已经躁到了极点。

    而,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破棉袄的丑陋乞丐,正拿着一个破碗,在饭店门口讨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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